钱迷们(包括杨绛)把钱钟书捧抬到自有人类以来唯一的一个完人,钱钟书夫妇长期以来也一直这样心安理得的满足着。但我从钱迷们经常挂在嘴上和写在笔下的大量事实中却得出了许多与之截然相反的看法。我认为钱钟书不仅远远没有钱迷们吹捧得那么完美,而且有许多是人生败笔。概括起来至少有十大方面的人生败笔。
一、 代父写序蒙人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了台湾人汤晏所著《一代才子钱钟书》,其中说到一桩往事:“杨绛回忆,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钱穆著的《国学概论》,上有钱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笔写的,一字没有改动。”(从《报刊文摘》转引)你看对此钱钟书、杨绛是何等得意。但苏州学者华明迩对此评论说:“钟书先生写稿,基博先生未加改动,自己署名交给宾四先生去用在书前。如果基博先生没有对宾四先生说过是小儿代写的,则这代写一事宜作为永远的秘密,不应告诉与此无关的人,即是亲密的家人。如果钟书先生告诉了杨先生,这防扩散的事就应由伉俪二人共同负责。但是杨先生公之于世,如果基博先生还在,他当何颜以对宾四先生。
也在汤晏先生这本书里,摘有原见《光华大学半月刊》的基博先生训子书一节,‘勿以才华超绝时贤为喜,而以学养不及古圣贤人为愧’,这信写于1931年10月31日,去今七十多年了。窃以为,杨先生公布这件代父写文的事,未免有些‘以才华超绝时贤为喜’的嫌疑。
今版《国学概论》,未见有此序,未知是从哪一年哪一版开始省掉这篇序文的。”(引见《文汇读书周报》2006年9月8日3版)
我很赞同毕明迩对钱钟书“代父写序”往事的评论,但此事还有很多疑问。一是据我见到的各种媒体报道介绍的钱钟书之父钱基博其人是一个非常耿直的至诚君子,他能让当时还很不满意钱之学习成绩的其子代笔写序而还不告诉钱穆去骗之吗?这令人大疑。二是据许多媒体及钱迷们都说钱钟书是最“悔其少作”的,甚至还为此告倒了大连铁杆钱迷范旭仑等吃了官司,“悔其少作之人”在此事上怎么又极其欣赏并大夸其“少作”完美无缺了呢?这到底是钱钟书说的不合事实还是杨绛呢?弄不清楚。不过,既然杨绛已公布于众此事,也就只能姑妄听之信之。可如此一来,杨绛既陷其公爹钱基博和其夫钱钟书有负于本家学者宾四先生,又陷钱钟书于“言行不一样口是心非”之人一类。杨绛本想炫耀其夫为少年天才之神童,实则弄巧成拙,陷数人于不义。真如《红楼梦》上说的“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二、 抬高学历欺人
杨绛1985年12月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说:“钱钟书是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1935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1937年得副博士(B. 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此文是“胡乔木同志偶曾建议我写一篇《钱钟书与〈围城〉》”而写成的。并说:“我自己觉得年纪老;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我要乘我们夫妇都健在,一一记下。如有错误,他也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此文写成“钟书读后也承认没有失真。乔木同志最近又问起这篇文章。”《记钱钟书与〈围城〉》一下风传全国,立即按此文产生出了不少于四五种钱钟书的传记和以此文为蓝本的长长短短的文章不时见于全国各地大小报刊之中,钱钟书为“副博士(B. Litt)”学位的说法传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载进了无数厚厚薄薄的人物辞典和写到钱钟书学历的所有文章。
但据《报刊文摘》2006年1月16日3版转摘自《辽宁青年》当年第2期上祁文斌的《杨绛的纠正》一文,其中说杨绛参加了由她和钱钟书捐赠的稿费在清华大学设立的“好读书”奖励仪式大会,“当主持人介绍钱钟书先生的生平,提到他曾获得英国牛津大学文学副博士学位时,杨绛坦然而又坚决地纠正道:不是副博士,是学士学位。”杨绛只是纠正了“主持人”的所谓“不准确”,而没有谈到这个“副博士学位”正是她自己造出来、钱钟书自己也认可的,让“主持人”背了黑锅。而杨绛在2003年出版的《我们仨》的69页中写道:“钟书已由官方为他安排停当,入埃克塞特(Exeter)学院,攻读文学学士(B. Litt)学位。”杨绛是什么时候在清华大学纠正了“主持人”的“副博士学位”的说法的,祁文没有交待,我也知之不确。但她在《我们仨》是明确地清清楚楚写着的。
笔者曾记得见过一文说有钱迷专程到英国查阅了牛津大学的档案资料证实钱在其地所获只是学士学位而不是什么“副博士学位”(可惜我当时没有记下发表文章的报刊),且学位论文第一次还没有通过,是后来补的。在此情势下,杨绛才不得不在一些场合里纠正了自己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抬高钱学历的记载,但她始终不承认是她在上文中首先制造出来,又得到了“钱钟书读后也承认没有失真”的认可下传遍全国、至今出版的《围城》中杨绛此文也还是一字不改地作为“附录”疯传。谁能不知道自己的学历?可据说是绝顶聪明而又被吹成“文化昆仑”的活神仙似的钱钟书就是不知道自己的真正学历,任凭其妻抬高就抬高、降低就降低,也让天下读书人去稀里糊涂地争来争去,实在让正直的文化人寒心。
三、 不辞而别负人
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姿悠悠地写道:“1938年,清华大学聘他(笔者按:此指钱钟书)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大学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钱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大学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后来杨绛在《我们仨》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既然清华大学(西南联大)这样赏识器重钱钟书,将他的职称一下子越了两级直聘为教授,按照通常的知恩图报的惯例,钱钟书应在清华大学“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钱钟书在西南联大仅仅教了八九个月的英语,第二年暑假中的七月就“离开昆明回上海度假。八月,钱钟书接受了国立师范学院的聘书。”事先并未向清华或西南联大提出辞呈就擅自接受国立师范学院英文系主任的任命了。为此,清华校长梅贻琦和秘书长沈履(即沈茀斋,也即是杨绛的堂姐夫)都急得赶紧给在上海的钱钟书发电报责问其为何不顾学生不辞而别。对此,钱钟书才不得不分别给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秘书长沈履发函谢罪,全文如下:
月涵校长我师道察:七月中匆匆返沪,不及告辞;疏简之罪,知无可逭。亦以当时自意假满重来,侍教有日,故衣物书籍均在昆明。岂料人事推排,竟成为德不卒之小人哉!九月杪屡欲上书,而念负母校庇荫之德、吾师及芝生师栽植之恩,背汗面热,羞于启齿。
不图大度包容,仍以电致。此电寒家未收到,今日妇书附茀斋先生电,方知斯事。六张五角,弥增罪戾,转益悚惶。生此来有难言之隐。老父多病,远游不能归,思子之心形于楮墨;遂毅然入湘,以便明年侍奉返沪。否则,鱼熊取舍,有识共知,断无去滇之理。尚望原心谅迹是幸。书不尽意,专肃即叩钧安
门人钱钟书顿首上 十二月五日
茀斋哥道察:十月中旬去沪入湘,道路阻艰,行李繁重,万苦千辛,非言可尽,行卅四日方抵师院。皮骨仅存,心神交瘁,因之卧病,遂阙音书。十四日得季康书,云公有电相致,云虽赴湘亦速复梅电云云。季康云已另有复电致兄,不胜悚悚。不才此次之去滇,实为一有始无终之小人。此种隐情,不堪为外人道。老父多病,思子欲痗,遂百计强不才来,以便明夏同归。其实情如此。否则虽茂如相邀,未必遽应。当时便思上函 梅公,而怯于启齿,至 梅公赐电,实未收到,否则断无不复之理,向滇局一查可知也。千差万错,增我之罪。静焉思之,惭愤交集。急作书上梅公道罪,亦烦吾兄婉为说辞也。汪西林亦在此,常谈起兄与 保康姐。薪水已由许君寄沪费神至感。保叔将归,或在沪行医,外舅日盼其归。昆明状态想依然,生活闻更高。此地生活尚好,只是冗闷。不知明年可还我自由不。
匆匆不尽。书已专函寄 梅公矣。即叩近安
小弟钟书顿首 十二月五日
保康姊诸甥均此致候(见范旭仑《钱钟书去沪入湘时间考》,载《万象》2007年2期)最先刊发钱钟书函的是黄延复的《钱钟书在清华》(见《清华校友通讯》复刊第18册,1988年11月),一年后,他又增补入《清华逸事》(辽海出版社,1989年9月),黄说:“钱改变了主意,于1939年10月径赴蓝田国立师范学院任教,而且既未向清华与联大校方当局请辞,也未向二校有关人士打招呼。前此,由于即将开学(可能是已经开学,10月2日开学),梅校长驰电上海促其返校上课,但钱未收到电报。十月,清华大学秘书长沈履打电报到钱家,促其返校。这时钱已赴蓝田,钱夫人杨季康复电:‘昆明西南联大沈履:电不解。无梅电。书才行。 季 上海 10.12。’”
这样一位只顾追求个人前程根本不管学生学业的不辞而离职者有何可称道的呢?另攀高枝的心情可以理解,也是人之常情,因此也不必过于苛求。但说什么“羞于启齿”让对方无所措手足却是百分之百的错误,还没有任何认识错误的诚意,只是对梅校长、沈秘书长百般推诿完全移驾于其父的“百计相强”,陷其父于不仁不义之境,完全不是人子之所应为,也表现了对这次人生败笔的毫无悔改之意。
顺便在此提及的是清华大学缘何对钱钟书这个在牛津大学不仅没有什么特殊成绩,而且连学士学位论文还是补授才通过的学子格外垂青,一下子越两级直聘为教授,这位清华大学的秘书长、其堂姐夫沈履的因素是否也可以考虑一下呢?我以为是可以考虑研究一下的。在不辞事件中钱都要求其堂姐夫“兄婉为说辞也”,而在比这更为紧要的越聘问题上钱钟书能对其堂姐夫毫无要求吗?以我之见绝不可能。但沈履在越聘问题上到底尽了什么力起过多大作用就不得而知了。清华尽管对钱格外施恩,给予特殊待遇,但还是抵不过那国立师范学院的英文系主任的官衔的诱惑力更大,因此也就撇下学生不管不辞而别地去应其之聘了,所谓“淡泊名利”的清高品格在此即被撞得粉碎,更不必说以后的表现了。这实在是负人啊!既辜负了清华大学破例高聘的厚望,更辜负了莘莘学子眼巴巴地盼着钱钟书在新学期讲课的热情,也辜负了其家人的阻挡,真是一举多失。
但有不少人相信钱钟书去蓝田国师完全是为了照顾“多病”的老父的孝心,这是巧为其辞的。实际上钱父基博活到近80岁高龄,是当时的高寿之人。他在蓝田时年龄并不很大,身体也相当不错,还当着国文系主任。那时似乎钱钟书之妹就在蓝田其父身边,是无需钱钟书去进行什么照顾的。据杨绛的许多文章披露钱钟书对家务、护理等类事都一窍不通,根本就不是能照顾钱父的理想之人,钱钟书自己还得杨绛像照管小孩子一样进行照顾,他又能照顾其父什么呢?再说钱基博是一个非常方正循规之人,他怎能为了自己去怂恿其子去干那不仁不义之事呢?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钱钟书陷其父于不义是在不辞而别的错误上又加码了不止一筹的。
四、 掠人之美耍人
钱钟书伙同其弟子栾贵明至少两次掠人之美,这也是一般正直的文化人所不齿的。下面将从头道来。
其一是钱钟书弟子栾明贵于1999年6月29日、30日在北京十三陵管理处召开的史学座谈会提交了《〈永乐大典〉之谜》一文,文中谈到《永乐大典》正本“没有毁亡,更没有佚失”,而是可能“做了嘉靖皇帝的陪葬物”,亦即埋于永陵玄宫。对于这一观点,媒体当做爆炸性的新闻报道、渲染、吹捧和喝彩。上海《文汇读书周报》更于当年7月3日用了近两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栾贵明压缩整理后的《〈永乐大典〉之谜》,把这个早已传遍读书界的不一定科学的假说归到栾的名下,大违事实。
实际上早在1986年,张忱石就撰写了《〈永乐大典〉正本之谜》一文,最早提出《永乐大典》正本殉葬于“永陵地宫说”,刊于中华书局出版的《书品》第2期上,引起新闻报道和读书界人士的极大兴趣。此后他对此文做了修改与补充,先后刊发于广东中山大学历史系主办的《历史大观园》1987年第2期和北京的《百科知识》1988年第6期,并为《新华文摘》杂志转载。这些杂志发行量都相当大,传播非常广远,影响也很巨大。张忱石文中着重指出:“归纳起来,正本下落大体上存在五种说法。首先,毁于清乾清宫大火……其次,毁于明亡之际……第三,毁于明万历宫中火灾说,……第四,藏皇史宬夹墙说(按:这是王仲荦教授私下与张忱石先生聊天时提出的看法,张在此文首次予以披露)……第五,殉葬说。《永乐大典》修于明代,而明代帝王阅读《大典》者,仅孝宗、世宗二人而已……更为喜爱《永乐大典》的还是明世宗,他‘几案间每有一二帙在焉’,‘按韵索览’……嘉靖三十六年宫中大火,他一夜下三四道命令抢救《大典》;之后他又决定‘重录一部……’由于明世宗对《永乐大典》‘殊宝爱之’,笔者认为极有可能正本为其殉葬于永陵……安葬世宗在《大典》重录完成之前,在时间上存在矛盾,依笔者之见,重录工作在嘉靖四十五年至隆庆元年三月之间就可能完成了。由于世宗之死,有许多重要的事要做……直至这些急务处置妥当后,才下达嘉奖令(按:指嘉奖重录《大典》的有功人员徐阶、张居亚等人),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从永陵的建筑规模,也存在殉葬《大典》的可能……正本如能发现,那将是轰动世界文化学术界的奇迹。”(转引自《北京观察》1999年11期,王春瑜《〈永乐大典〉正本殉葬说溯源》)
这明明白白确凿无疑地告诉人们:《永乐大典》正本殉葬说的首创者是张忱石,而非栾贵明。但当时的栾贵明和他的追捧者都吹吹打打大张旗鼓地把殉葬说的首创者归到栾的名下,而对真正的首创者张忱石却只字不提,光天化日之下的歪曲事实竟达到了空前绝后无与伦比的程度,岂可怪也欤!因此王春瑜在上引的文中说:“将栾文与陈登原文、张忱石文对照,便不难发现,被当做重大文化新闻披露的栾贵明研究《永乐大典》如何筚路蓝缕、独辟蹊径云云真乃岂有此理!应当说,这是旧闻,而非新闻。……令人吃惊的是,栾先生在《〈永乐大典〉之谜》文中,煞有介事地称‘吾之谓友张忱石先生’云云,引用他在《〈永乐大典〉史话》中驳诘《永乐大典》正本毁于明清之际说,‘送归南京说’。但是,对于关键的殉葬说,为什么却只字不提是张忱石先生首创,而归到自己名下呢?这样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位?”
当时之所以如此地吹擂栾贵明并无新意更无证据的《〈永乐大典〉之谜》,大概是因为栾在其文中和记者访谈文中一再申明他与钱钟书、杨绛夫妇的关系如何亲密及钱亲自定题、具体指导、一再审改并推荐发表等有直接的关系吧。栾的文章开宗明义即说“1972年夏天,‘五七干校’结束,我们返回北京。钱钟书先生没有忘记在‘干校’工棚里给我的承诺——为我命题,规范我的研究方向,从那时开始,这部含有十数万条目的《〈永乐大典〉索引》,就在钱先生的悉心指点下,用了十年时间渐告完成。”而《文汇读书周报》为提高宣传栾在钱指导下完成其书其文的功劳,特在该期头版显要位置套红刊出《谁能解〈永乐大典〉之谜》的要目强调“本报今天推出栾贵明先生长文”说:“栾贵明……是钱钟书先生和杨绛先生的学生,他的这一研究就是在钱钟书先生的具体指导下,历时25年才最后完成的。”
在用近两个整版刊出栾文后配发的刘绪源的《一部大书的诞生》中也极力称颂钱钟书与栾的文革患难中形成的亲密关系和悉心具体指导成书成文的铁定事实,指出“钱先生终于为栾贵明选定了题目——对《永乐大典》进行研究和整理。钱先生对研究的方法,研究的目标,都做了非常具体的指导。甚至连时间的安排也替他想好了:从现在起,将所有时间一分为二,一半应付上班,一半搞自己的研究,这样,达到目标,大概要十年时间。”而“序文《〈永乐大典〉之谜》,长约2万字,是这部大书中最醒目的地方……这篇长文,是经钱先生杨先生反复指导和一再删改之后,才得以完成的……他(笔者按:此指栾贵明)所说的,都是对钱先生杨先生的不胜感激之情。”这在钱、杨二人与现当代学人中是极为突出、独一无二的不寻常的亲密关系。
由于有了钱钟书与杨绛于栾书栾文的染指渗透,更由于钱钟书在学界被一些人捧上尊神的地位吧,所以这才有1999年夏天大捧栾书栾文的近似疯狂的炒作,还是撇开前人的研究成果于不顾而瞒天过海地掠张忱石之美于明目张胆。这才出现了上引王春瑜文开头说的“今夏虽酷热,但赶不上媒体炒作的文化热——电视里是小燕子搞鬼,报纸是侃《永乐大典》”的热烈局面。但王春瑜却又不无自相矛盾大为贤者讳地对上引《文汇读书周报》的说法予以否定说:“真相究竟如何,笔者是局外人,不便悬猜。但是,钱、杨二老,学问再大,毕竟一不是明史专家,二不是《永乐大典》专家,他们显然是不能对这篇长文中存在的学风问题负责的。”怎能以两个不是“专家”就将其推得一干二净呢?既然不是专家,那又为何去主动地给人家定题目、定方法、定时间地去指导别人进行“科学研究”呢?很显然栾贵明长文中存在的学风问题钱、杨二人是难辞其咎的。这是因为栾贵明与《文汇读书周报》对钱、杨的吹捧推崇固然难免夸大其辞,但事实肯定是存在的。否则二人是不会允许栾贵明等如此炒作的。虽然在炒作之前的1998年12月钱钟书已经去世,但若无此事,杨绛早就就会代表钱钟书发表声明予以否认了。但他们一直没有这样做。就是钱在世时,此类事也总是由杨绛出面而作抉择,钱此类事几乎从来都是躲在幕后的。如此钱、杨二人至少难辞失查之责,像王春瑜给他们洗刷得干干净净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须知,《文汇读书周报》对钱、杨二人极为推崇,凡与他们有关的不管多么无理不合实际都要大登特登。连杨绛顺手划拉出的残缺不全的报名都不惜予以制版影印刊出,还大感光荣。而对声称是钱钟书、杨绛学生的栾贵明的“无论是材料,还是观点,从总体上看,并无新意”(王春瑜语)的长文不惜用近两个整版的篇幅刊出,且又大力渲染钱、杨二人与栾如何亲密、如何给栾定课题、出主意、花心血、多次删改而成,这是完全符合《文汇读书周报》对钱、杨推崇吹捧的事实逻辑的。即在北京虽有媒体大事炒作此事,但并未有如此大度竟拿出这么多版面刊登栾那掠人之美的自夸之文的。
不仅如此,杨绛与栾贵明联手搞了一个比这还要恶劣得多的掠人著作权的例子。陈福康在《视而不见真笑谈——再评王若的编造和辩说》中说:“《宋诗纪事》是清朝厉鹗、马日琯辑撰(笔者按:原文如此。《辞海》1979年缩印本1008页《宋诗纪事》条及其各补逸本均未提到马日琯其人。)的,钱先生读的时候随手在书上批写增订,只是‘馀力旁及而已’。钱先生晚年将批本交给某先生整理,看钱先生手迹(见《补正第7册卷首》,可知本来是要他们两人共同署名的。或许有人出于什么考虑,在钱先生身后搞了‘钱钟书著’。而在这部近7000页的‘巨作’中,钱先生的评论文字(其中有的到底是不是还得打个问号)加起来统共不足20页吧。钱先生竟会因为在《纪事》这种‘资料书’上批了这么些文字,而将整部别人编的大书署上‘钱钟书著’?这,头脑正常的人是绝不敢相信的……王若还大胆编造说‘此书完成,钱先生尚健在’。而杨绛先生序中分明说,钱先生校阅了(第三稿的)前六十九卷。并查看了他选出的另几卷,对栾君说:‘行了,不用我再看了,你自己再仔细核对,不要有重见复出。’钟书就这样结束了他的《〈宋诗纪事〉补正》工作。”(《中华读书报》2004年3月31日6版)此文中的“某先生”与杨绛序文中指出的“栾君”都可肯定为非栾贵明不可,在这个强把清人厉鹗等的著作署上“钱钟书著”的事件中,又一次把钱钟书、杨绛、栾贵明联系在了一起,可见他们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他们又搞了个更为恶劣的将清人著作权据为己有的丑陋行为,书出版时虽钱钟书已死,但其妻杨绛还写了序,也并未公开发表声明谴责出版社的侵权做法,可见至少是认同的。而栾贵明更是此事的具体操作者,足见他们掠人之美甚至掠人著作权的做法是惯常的,并非是偶然的无意识的。至若《〈永乐大典〉之谜》之事肯定千真万确,否则,杨绛也早会并代表钱钟书(此为二人的惯常做法)发表声明予以否认了。
相反的例子是2005年5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台湾人汤晏所著的《一代才子钱钟书》。到2007年2月16日《文汇读书周报》在其头版头条以大字标题《亲自校订〈第一才子钱钟书〉,但不写序言·杨绛谈热门题材‘钱钟书’》发表其记者许家俊的报道,由于失实,杨绛得知后立即于第三天即2007年2月18日就致电上海《文汇读书周报》声明无此事。该报不得不于2007年3月2日的第1149号第2版左下角极不显眼的位置刊出《启事》说:“本报于2007年2月16日头版刊出《杨绛谈热门题材‘钱钟书’》失实,杨绛先生于2007年2月18日致电本报郑重申明:‘我从来没有亲自校订《第一才子钱钟书》(笔者按:应为《一代才子钱钟书》)。’为此,特向杨绛先生和读者致歉。我还注意到许家俊本是该报头版头条的报道者,但自从报道了这篇失实文章之后很快就消失了,以至于今再未出现过,也甚可怪也欤!而声势影响比这不知要大多少倍的栾贵明书文之事被炒破了天以至于今,可从未见杨绛对此说半个不字。可以肯定她是知道的清楚的,她更是认同的。而协助大力炒作此事的刘绪源不仅没有消失,而且越来越红,“升官发财”,当上了《文汇报·笔会》专版的编辑主任。两相对照,真伪判然。
再者,但凡科研课题的确定,都要多方面地详细搜集材料,全面了解历史上和现实的研究进展情况,一定要纵知历史,横知中外,从前人留下的空白处确定选题,才能不重复前人的劳动,研究出的结果才有开创性意义,这才是科研题中应有之义,否则有何价值?作为明史研究专家的王春瑜对此应一清二楚,但他对钱钟书亲自定的科研课题掠人之美的不光彩行为的责任怎又替他自打嘴巴地推得一干二净呢?王春瑜作为科研人员能对此毫无所知吗?岂非装糊涂?而栾贵明研究的重头戏关键点却是张忱石早已多次发表过的观点材料,毫无新意,何爆炸性开创性之有?为何要大吹大擂地疯狂炒作呢?张忱石发表文章的《书品》、《历史大观园》、《百科知识》以及《新华文摘》等均非珍本秘籍,都是学人常见常读的普通刊物。对此,钱钟书、杨绛、栾贵明三人是真不知道真没搜集到这方面的资料呢,还是故意视而不见掩饰真相以达掠人之美的目的呢?我以为应是后者而非前者。若是前者也存在搜集资料不广不全面的大缺点,是科研工作的大忌,重复了别人的劳动,该研究课题毫无意义。这至少三人都存在失查之责,作为该研究课题主谋者的钱钟书照理应负更大的失查之责。怎能轻易地以不是“明史专家”、不是“《永乐大典》专家”的遁词推却得光溜溜的呢?不是这两方面的专家又如何敢去选择这方面的研究课题呢?又如何去“反复指导和一再删改”呢?又是岂可怪也欤!
任何权威专家都不是“神”,出点问题和差错是值不得大惊小怪的。问题在于一些人故意造神,对贤者权威出的差错,千方百计百计千方地寻找借口去将其掩饰得一贯正确,批评不得,更否定不得。即如这位王春瑜,他是声称反对造神的,说:“我用《续封神》这篇短文作为这本杂文、随笔集的书名,并代序。从政治文化角度来看,回顾我国的两千年史,在相当程度上说,就是一部造神或造神史。‘文化大革命’去今未远,把个人神话的恶果,我们更记忆犹新。古典小说《封神演义》很好看,但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大神还是小神,都很丑陋,有悖于时代潮流。可以说:清除封神阴影日,方是中华腾飞时!”(《续封神·跋》,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这些话说得何等好啊!可是一接触到实际立即被撞得粉碎,王春瑜就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了自己反对的“封神”泥淖中去了。他对钱钟书关于指导栾贵明研究《永乐大典》的事实评论中,只反小神不反大神,就是这种自打嘴巴的一个典型标本。
上面所说之事还可见拙著《文史鉴真录》第120—123页,武汉出版社2013年6月版。掠人著作权这种一般正直文化人所不齿之事竟然一再出在被吹成“文化昆仑”的学者钱钟书身上,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也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什么情况而又处于默认的状况至少是令人遗憾的。尽管上面所说的两件事在成为事实时钱钟书已赴黄泉,但如果他不认同的话,杨绛早就代表他去状告有关人员而赢官司赚个盆满钵满了。
同样是为古籍做补正,北大青年教授、博士孟二冬为清人徐松《登科记考》用了七年时间做了补正,撰成一百多万字的《〈登科记考〉补正》,由中华书局出版。书上的署名是“(清)徐松撰、孟二冬补正。”并没有如钱钟书读清人厉鹗撰写的《宋诗纪事》时“随手在书上批写增订”的“评论文字(其中有的到底是不是还得打个问号)加起来统共不足20页”的这部近7000页的大书竟然成了“钱钟书著”。两相对照,谁淡泊名利,判然分明。
五、 有错不改愚人
孔子说:“过而不改,是谓之过也!”子贡也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有之;更也,人皆仰之。”唐代大诗人刘禹锡说:“贤能不能无过。”宋苏辙说:“自古圣人不能无过。”明大哲学家王守仁也说:“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总之,古代的圣贤明哲都承认人不可能没有过错,但有了过错必须及时地改正,这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圣贤明哲。但钱钟书在此点上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且我行我素。下举二例为证。
其一是狄兆华在《一段引文》中说:“钱钟书先生的《宋诗选注》初版于1958年9月,序成于1957年6月15日。1989年9月第2版,序多有修改,改具1957年6月。
本文只说添加的一处:‘毛泽东同志“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以近代文艺理论的术语,明确地做了判断:“又诗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所以比兴两法是不能不用的。……宋人多数不懂诗是要用形象思维的,一反唐人规律,所以味同嚼蜡。’”(钱钟书《宋诗选注》7—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
毛泽东此信写于1965年7月21日。(见《毛泽东诗词集》264—26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比兴’二字间有顿号。)1957年引用了1965年写的信,如何理解?谨向高明请教。”(见《博览群书》2005年12期104页)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未见到有谁给狄兆华以明确的答案。直到近3年之后的2008年10月24日上海《文汇读书周报》第3版上有河北李国华的《也谈〈宋诗选注·序〉修改之谜》似乎对狄兆华提出的“请教”给予了回答:“那就是,为什么唯独对‘修改’引用的毛泽东语没有注明出处即‘缺注’呢?这究竟是一时‘疏忽’还是‘有意’所为?对钱老的学术形象和人格有无影响呢?这一点,对解‘迷’、对钱老,都有讲清之必要,大可不必为贤者讳。
揭开‘缺注’之谜,还得从钱老有的言行入手。在1988年港版《前言》中钱老有两点声明:一是自己‘不想学摇身一变的魔术或自我整容的手术’,即主观上不想修改。二是说《序》‘一仍其旧’,即客观上没有修改。应当说,这个‘声明’集中体现出钱老的学术形象和人格,是读解‘缺注’之谜的关键。
首先,事实胜于雄辩。钱老即要‘一仍其旧’之声明,又要保留这一处修改。为‘一仍其旧’不被注释而揭穿,则‘有意’对这条引文不作注释。此招数对历来只看正文不看‘序言’和‘注释’的读者,极易凑效。钱老要‘两全’:既要保留‘修改’,又要保全‘人格’。由此所作出的‘缺注’,还能说不是‘有意’所为吗?
其次,这是《宋诗选注》中一条重要引文;它不仅是1978年重印时‘出于自我保护’的‘聪明’选择,而且是在1985年重印时的‘保留’引文。从钱老一贯重视对引文出处详加注释的治学风范来看,对这样一条重要引文是绝对不会‘缺注’的。换句话说,这一‘缺注’,完全是为‘自我保护’的‘有意’所为,而非一时‘疏忽’所致。”
这里所引狄兆华的一“问”和李国华的一“答”,对钱钟书在《宋诗选注》序引毛泽东文“缺注”和所谓序文“一仍其旧”表现出的言行不一的双重人格已经给予了事实上的回答,白纸黑字,铁证如山。
但更要命的是《宋诗选注》自1978年重印后更多次印行,有关方面也无人让其纠正这一明显的“缺注”谬误,钱在世时自己也一直在坚持着掩耳盗铃的做法而误人子弟,这种有错不改的行为,能是学人坦白直率的胸怀吗?
还有前边已说到的杨绛有意抬高钱钟书的学历,钱钟书自己不仅不纠正,反而通过吹捧杨绛的《记钱钟书与〈围城〉》大加称赞。钱钟书说:“这篇文章的内容,不但是实情,而且是‘秘闻’。要不是作者一点一滴地向我询问,而且勤快地写下来,有好些事迹我自己也快忘记了。文笔之佳,不待言也! 钱钟书识 1982年7月4日”事隔16年之后,杨绛加上标题《收藏了十五年的附识》同时在《文汇读书周报》1998年1月17日和《十月》杂志刊出。并且美滋滋地加了一大段话:“我写完《记钱钟书与〈围城〉》,给钟书过目。他提笔蘸上他惯用的淡墨,在我稿子的后面一页上,写了几句话。我以为是称赞,单给我一人看的,就收了藏好,藏了十五年。
如今我又看到这一页‘钱钟书识’,恍然明白这几句附识如果1986年和本文一起刊出,也许有吹捧之嫌。读者现在读到,会明白这不是称赞我,只不过说明我所记都是实事。
以下是钱钟书的附识和墨迹。
杨绛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日”
请看二人合伙炮制的包括“副博士(B.Litt)在内的抬高学历的编造也“都是事实”,那为何还要在许多年后让清华的主持人背上黑锅去进行纠正为“只是学士学位”呢?2003年出版的《我们仨》中又为何也这样写呢?岂不故意制造混乱搞迷魂阵吗?直到现在重印的《围城》也还是坚持那“副博士(B. Litt)”拒不改正。钱钟书夫妇完全成了凌驾于法规之上的特权人物,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被听之任之!
六、 不准研究霸人
俗语云:“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即是说作为知识分子搞出来的学术著作已成为天下公众共同学习研究的器物,是任何人均可进行的。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大家都可评鉴。著者可以驳难,但不能限制别人的研究,更不能不准别人去研究。否则你就别写书,远离学界去干别的。钱钟书在成了名以后,在这个问题上常常有不准别人研究其著作的言行,表现了极其霸道蛮不讲理的学霸做派,令人遗憾。今举二例。
其一,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的徐名翚编《周振甫学术文化随笔》中收有《周振甫年谱》,其中有云:
1991年 八十一岁约冀勤同志合作写《钱钟书〈谈艺录〉读本》。上海教育出版社派邵桂珍同志到厦门大学,约郑朝宗先生写《管锥编》读本,订了约。邵同志问再约周振甫写《谈艺录》可不可以,郑先生表示同意。因叫写信给我约稿。因来信约期太短,恐一人不能如期交稿,约冀勤同志合作。即函告钱先生,钱先生很不高兴。第一,上海教育出版社既然约人写他的书,为什么不跟他联系。第二,我和冀勤是了解他的,不了解他的人,对他的著作有何处置,他可以不管;了解他的人,不应应人之约解释他的书。他特别怪我,在与上海教育出版社约定后再告诉他,倘约定前告他,他可以阻止我定约,现在约定后告诉他,他不便阻止取消约定,所以很不高兴。后来上海教育出版社来信,要求钱先生的题词和照片。我已经去照相馆中拍了钱先生的题词和照片,函告钱先生。钱先生认为你们两人写他的书,他可以不管;附上他的题词和照片,表示他同意不行。因此复信说,倘将题词和照片寄去,即与我绝交。我因此不敢将题字和照片寄去。后来郑朝宗先生因有心脏病,不能写。上海教育出版社即约我们再写《管锥编》,我们因钱先生不快,不能再应了。(346—347页)
学者编撰出了著作,任何人都可以研究学习,这也就不用管什么“了解他的人或不了解他的人”,都可以去研究,这也是中国乃至世界上学术界生生不息的历史传统。但钱钟书反其道而行之,对“了解他的人”去研究其书就不愿意就很不高兴,这能是学人的态度吗?否!这表现了十足的学霸作风。如果不准别人去学习研究,你就在被窝里搂着自己欣赏得了,干么还要去公开发表呢?此其例一。
第二例是关于《〈围城〉汇校本》。从1980年起,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中国现代小说名著汇校本》的丛书,其中有一本就是1991年5月出版的《〈围城〉汇校本》惹火了钱钟书,据说他声称,进行汇校本研究也应由我自己来进行,何用尔等小子多此一举?由之状告汇校者上海图书公司胥智芬和责任编辑龚明德等侵权,而打赢了官司。虽然钱钟书打赢了官司,声称“我一辈子姓钱还缺钱吗”的钱钟书得到了数额不小的金钱赔偿,但却没有赢得荣誉。相反赢得的是声誉的一落千丈和钱迷们的“反叛”(韩石山语)
且看许多名家当时或事后对“汇校本”事件的评论便知端的。
全国著名诗人、学者流沙河说:“为了《〈围城〉汇校本》吃官司,明德先生冤哉枉也,友人皆知。为中国现代小说名著出汇校本,是他的大发明。这有必要吗?我看有必要。因为这些作品一再翻版,作者随之一再修订,已成常例。汇集新旧版本而比较之,而互校之,从文字的改动看文心的改变,可加深对作者的了解,为名著研究新踩一条路。这难道不好吗?好固然好,奈何出版法规可能尚欠周密,牵扯到作者的权益,终不免吃官司。蜀谚云:‘起得太早了,遇见鬼了。’此之谓也。”(见《新文学散札》,天地出版社1996年11月)
再如著名作家韩石山说:“比如在《汇校本》、《记钱钟书先生》等事件上,不管是真是假,钱杨二先生糊涂些,他们的形象会可爱得多。一个事事精明的老年人不说讨厌了,总是让人喜欢不起来。”(《书与人》2000年2期101页)
即使对钱钟书极为崇拜的姜德明也仅取了折中的态度,他在《攻关不克——记钱钟书》中说:“关于《围城》汇校本打官司的事。此事与我无关,当然不想卷入。……但现代文学研究的汇校工作是否必要则是另一回事,可以讨论,不必混为一谈。……我给钱先生写了封信,声明不代表什么人来讲和,只讲点真实情况,即使打官司也不至另生纠纷。当然,和为贵的思想可能有所流露。钱先生没有回信,却与舒展在电话中让他顺便转告我。开头先幽了我一默,说我既‘德’且‘明’,信中的事知道了。至于打官司,他已无力管了,一切由科学院和出版社办。”(《书城杂志》1997年6期8页)
吃了官司的当事人四川文艺出版社编辑龚明德则十分委屈地与记者共同发表了《〈关于《围城》汇校本〉答记者问》的长篇谈话,当记者说:“有关《〈围城〉汇校本》官司的报道,成了一个热点。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大报《新闻出版报》也不惜用豪华的醒目设计,整版予以报道”时,龚明德回答说:“我看过了,是10月9日的‘文学版’。这一版文字如果不是人文社花钱买版面,那就反映了这份国家报纸实在不公正。要引用我的话,又不引用议论实质性问题的部分,这叫什么‘报道’,简直是在干扰法院判官的准确断案……”当记者提出“你说为中国现代小说名著出的‘汇校本’是四川文艺出版社独立开发的一个新品种,对人民文学出版社不尊重事实的严重倾向是一个清理。现在受市场经济规律的支配,被作家或作家以外的因素改了的名著,读者不满足于只看一种改订本或删节本,想一窥全貌。《〈围城〉汇校本》是整理研究著作,与原作者、原出版者没有关系,版权法没有明确指出‘汇校本’不能出”等问题时,龚明德给予了义正辞严的回答:“‘汇校本’官司闹开之后,我没跟巴老联系。关于中国新文学作品的版本研究(‘汇校’只是这项研究的门类之一),关于《家》的版本研究,也包括出版《〈家〉的汇校本》,我与巴金当面谈过两次,书信也有论及,巴金不仅称赞,他还以实际行动支持《家》的版本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新文学史料》1988年第3期第16页中就有明确记载。……钱钟书先生反对汇校《围城》,但他却又热情地支持《围城》的修改研究。有一篇文章一两万字,把《围城》的修改说得天花乱坠,连新版《序》的手稿上的修改也上升到了很高的理论研究。这使我想起鲁迅说过的一个比喻,把唯一的古碑上的碑文私自全拓下来,然后砸碎古碑。……《围城》的修改总计三千余处,涉及内容改动的一千余处,有人可以大写学术文章探讨《围城》的修改,读者和没有条件掌握《围城》各个版本的研究者为什么不能享受阅读集各版本异文为一书的《〈围城〉汇校本》呢?……《〈关于《围城》汇校本〉答记者问》曾寄往国家新闻出版署版权局,该局负责版权法规的沈仁干先生阅读后托人给我来信,转述了他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大意是说:希望我多发表一些建设性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以确立‘汇校’在中国新文学研究领域的法律地位。
1995年1月由作家出版社印行的国家级权威研究期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5年第1期发表吴福辉《十五年来的现代小说研究》中写道:‘近年来,又出了李劼人《死水微澜》、钱钟书《围城》等小说汇校本,虽然因作家权益问题引发争议,但得到研究界的支持。’”
再如编著《透视钱钟书》的汤溢泽在其著中谈到《汇校本》时说:“笔者从事律师业务近10年,对钱钟书研究亦10余年,笔者认为对于文学大家、小家的作品都可以汇校,因为一则可以让同时代人或后代人把握文本变迁史;二则可以抢救一些即将流失的文化。所以汇校工作是一项艰苦、神圣的学术工作,其功莫大焉……本人推测《〈围城〉汇校本》可能整理《围城》不同版本,指陈《围城》历来版本中存在的错误,此点只能让谦逊的钱钟书自己坦(笔者按:此应“担”字)承,胥智芬插手此事,掀了老底,无异于向公众当头棒喝:‘你等崇拜的《围城》错误百出!这是某些人不能容忍的!’故罹难矣。”(247—248页)
《〈围城〉汇校本》官司事件已经过去快20年了,当时的报刊虽有不少报道,但也是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根本就没让人闹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是知道后来官司钱钟书赢了,得到了若干万元的赔偿云。但却在全国舆论界一片哗然,上面所引的一些大致反映当时的概况吧。现在回过头去看当年的《汇校本》官司事件,我仍然觉得钱钟书不准人家对其著作进行研究是一种霸道的做法。只要你发表了作品,人家去进行研究就是天经地义的,根本不应该管用什么形式进行研究。“学术研究无禁区”,此之谓也。如果你不想让人家研究,那你就别创作发表什么作品了。更让人反感的是凡是称赞钱钟书好的无论多么夸张多么失实他都坦然受之,“热情地支持”,“汇校本”可能不全是说得天花乱坠的吹捧,钱钟书就勃然大怒了,就状告侵权打官司了。两相对照,高尚与卑下何其明显。再有同是“汇校本”,巴金就全力支持,热情称赞;而钱钟书就极力反对,根本否定。一个是合法,一个就违法,完全凭个人的主观认定,根本没有客观标准,世界上竟有如此之法律,这除了中国,在地球上还能找出第二例吗?
只准说好,不准说坏(实际上《〈围城〉汇校本》也并没有一点说坏的地方,只而是事实的忠实记录而已。)的做派,也完全违背了钱钟书自己曾声称的“身外事非谁管得,满村争唱XXX”的宣言。
总之,这两次不准研究自己著作的实例,都表现了钱钟书在学风上的霸道行径,令人十分失望。
七、 浮词虚夸哄人
人生世上免不了要相互来往,相互争颂,此为人之常情。即使有些颂扬过当,言词夸大,一般来说人们也会揆情度理予以谅解的。但如果故意言不由衷,过于甚至称心的浮词虚夸,达到让人觉得起鸡皮疙瘩的肉麻程度,那就不能不另当别论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以为钱钟书就大有后者的嫌疑,且看钱钟书在信中的一些吹捧人的言论摘录吧:
1、“先生年龄既少,钻研复力,故所垂问,皆有根有底,叹佩之至。”
2、“此文用意甚佳,持论甚至,词锋亦利。”
3、“尊文已拜读。非老斫轮不办。”
4、“突奉手札,并惠赐巨著三种,惊喜交并。如许撼九州垂千古之大题目,必须抗九鼎扫千军之大手笔,可谓函盖相称也。”
5、“交臂失英雄,亦因足下善刀而藏,真人不露相,凡夫俗眼,遂不能识瑰宝耳。”
6、“奉读来书,极佩深思好学,旁通汇贯。”
7、“前承惠寄大译……仅浏览一过,流畅可喜,殊徵功力。”
8、“得信并法绘,没想到你那么多才多艺。”
钱钟书写信称赞最甚的是李汝伦。他在给当时《随笔》主编黄伟经的信中说:“李君文章光芒万丈,有‘笔尖儿横扫千人军’之概。李君饱经折磨,而意气仍可以辟易万夫,真可惊可佩。”后来在直接写给李汝伦的信中更说:“胸中泾渭分明,笔下风雷振荡,才气之盛,少年人所不逮,极佩。”(上转引自孙玉祥《如何读钱钟书的信?》载《书屋》2005年1期76—77页)钱钟书这些给人的信中的赞语,若是称赞梁启超、王国维、鲁迅等一些文坛大家,我想是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的。但他对王国维却是“一向不喜欢此人的著作”,对梁启超、鲁迅也没有什么直接的佩服称赞之语。上面所引信多是写给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的,这些赞语真是达到“上绝于天下绝于地”无与伦比了,“光芒万丈”“横扫千军”之类极端言辞也许只有“文革”中称赞毛泽东著作时才能当得的话语,钱钟书却无比轻滑地送给了名不见经传的真正小人物身上,这能说是真诚与人为善吗?
对此,韩石山在《且论钱赞》中有一定的分析,他说:“从学识上说,钱先生是这个那个,从时代上还得说钱先生是个旧文化人,至少也是旧文化人习染比较重些。这些人,有一套他们惯用的语码,听的人得‘听话听音’。最明显的例子该是,有人把你介绍给他们时,大都会说‘久仰久仰’,这就得你自己掂量了,真是个名闻遐迩的主儿,尽可坦然受之,若不是,断不可以为他对你独钟。老辈人赞人原本就语多夸饰,钱先生比别人更甚些,或许是他的名声太大了,我们觉得更甚些……开个玩笑吧,以后文化人之间不妨流通这么一个词儿,叫‘钱赞’(例如‘我得到了一个钱赞’),或者这么一句歇后语:‘钱钟书称赞——不可当真’。”韩石山是把钱钟书的浮词虚夸当成了美丽的谎言。
《吴中杰点评鲁迅书信·前言》中说:“有的学者,虽然学养深厚,眼界甚高,对人对事其实看得很透,但在书信中却总对收信人竭力敷衍,一味恭维,赞语连篇,用词高档,似乎个个都是博学的君子,难得的天才,弄得有些不知天高地厚者,竟以此为据,到处自我宣扬,闹成笑话,所以这位学者死后出版文集时,家属不愿把此等书信编入。”这段话中吴中杰没有点名,但把它放在钱钟书身上还是只轻不重的。
吴中杰对鲁迅的书信的评价就中肯得多了:“而鲁迅的书信,虽说也间有应酬之作,却并无这种大而无当的颂语,不要说对旁人的评论毫不客气,就是对收信人的人品和作品,也是有好说好,有坏说坏,何所赞成,何所反对,了了分明,绝不虚美,绝不漫夸,这才是率真之语,从中才能看出事物的本相。”把钱钟书的浮词虚夸和鲁迅先生的率真直白实事求是的书信加以对比,谁真诚谁虚伪,谁热心助人谁虚与委蛇,就可一清二楚了。有人大吹“鲁迅钱钟书平行论”,只上面所说的予人书信中表现出的真诚与虚伪相差之大,能“平行”吗?这是不言而喻的。
八、 举棒(板)就打伤人
“文革”中出现了许多荒唐政策,出现了许多荒唐事。陆仁在《反思“文革”岁月的胸怀与境界》中说:“原来问题的关键就是在‘文革’期间,他们单位的‘革委会’在进行‘斗批改’的阶段时,为了解决年轻研究人员的住房过于局促和拥挤,实行了一种在后来造成不少尴尬局面的调整住房的措施,把许多研究人员捏合到了一起居住。”(见《书屋》2000年8期20页,下同)打架事件发生在1973年12月2日,现在当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如何?已经是很难复制当年发生的历史事件的本来面貌了。且先看杨绛自己对此事的说法:“十二月二日是星期日,大家的休沐日。我家请一个钟点工小陈来洗衣服。革命女子也要她洗,并且定要先为她洗。钱瑗说,小陈是我家约来的。……自知力弱不胜,(我)就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然后知道那东西相当硬,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我有一架凉手绢、袜子的小木架子,站在过道的靠墙处。我的身体在革命男女的操纵下,把那木架子的五根横棍全撞碎了,架子倒地有声。我没有看见他(钱)出来,只记得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便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膊肘上……”(见杨绛《从“掺沙子”到“流亡”》,刊《南方周末》1999年11月19日)
陆仁对此评述说:“杨绛女士既然已经坦白地承认了,是钱钟书挥起大棒(板)打了林非(即濮良沛)先生,如果不是林非先生用手臂挡住,击中头部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说是自己‘做了不光彩的事’。如果此种反思很真诚的话,就不该再如此迫不及待地猛烈攻讦对方了。二〇〇〇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文学报》,在同时刊载了双方的文本时,还发表了谷泥先生的短评《不做‘看客’》,说是文化人之间打架下手竟如此之狠,差点儿害了性命,充分证明了人性之恶。此话真是值得深思。为什么连自己都承认是殴打和咬噬了对方(笔者按:指林非、肖凤夫妇,他们至今仍保存着当年受伤住院的单据凭证。),却还要如此充满恶意地去攻讦对方呢?这使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同上)陆仁的文章还一一驳斥了杨绛《从“掺沙子”到“流亡”》一文编造的七大谎言,为被咬者(肖凤即赵凤翔)和被打者林非正了名申了义,这在当前也是极为少见的正义行为。即使铁杆钱迷、稍有良心者也有较持平之论的,如李洪岩及穆正平等。便多的是昧着良心站在强势的钱杨一边的拉偏仗者,不惜强词夺理、歪曲事实、诬枉林、肖。如陵久说:“如果真是细说起来,像钱钟书打架主要原因恰好是‘革命左派’仗势欺人,而不是泛泛而论的‘社会环境’使然。”(《书屋》1997年4期《钱钟书浅识》)即使昧着良心替钱、杨千方百计辩护的萧为对此也扇了陵久一个响亮的耳光:“钱、濮公案也确有他(它)的‘非常’性质,即濮氏确非臂带红臂章、手持军皮带的‘红卫兵’(笔者按:即陵久所谓的‘革命左派’)。”见《书屋》2000年8期27页)这就可见陵久的造谣歪曲。更为恶毒的是《杨宪益回忆钱钟书》中胡编乱造、错误百出地大肆吹捧:“最近他(笔者按:此指钱钟书)去世后,还有人编造各种离奇故事,不说他被人欺负,反而倒咬一口,说他行凶打人等等。”(《文汇读书周报》2000年7月29日据《博览群书》2000年7期)说钱打人的不是别人正是钱钟书的妻子杨绛自己,怎成了别人“倒咬一口”的诬枉呢?以前我还以为杨宪益是个襟怀坦白正直无私的读书人。最近读了他炮制的几篇东西才发现根本不是,原来是一个拍马追风不讲是非大有江湖帮派气味的分子。对钱钟书的无端吹捧正表现了他这方面的“天才”。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读书人的知识分子,在并非多么原则问题上引起了家庭纠纷,本应问明原因,本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方针加以妥善处理和解决,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应是这样的。而不问青红皂白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举棒(板)就往死里打、也差点出了人命的“狠毒”做法,不管有多么高深的学问也是无法让人认同的。
九、 无功受禄“捞”人
杨绛在《我们仨》中交待:“1977年1月间,忽有人找我到学部办公室去。有个办事人员交给我一串钥匙,叫我去看房子,还备有汽车,让我女儿陪我同去,并对我说:‘如有人问,你就说你住办公室。’我和女儿同去看了房子。房子就是我现在住的三里河南沙沟寓所。……我们住办公室期间,乔木同志曾寄过两次治哮喘的药方。钟书承他关会,但无从道谢。这回,他忽然造访,我们想房子该是他配给的吧?但是他一句也没说到房子……乔木同志偶来夜谈,大门口却堵着一只床。乔木同志后来问我们:房子是否够住。我说:‘始愿不及此。’这就是我们谢他的话了。”这里杨绛无意中透露出了是胡乔木动用他手中的权力一下子使钱钟书这个一般研究员(当然后来胡乔木又动用他的权力让钱当上了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的高官,此为后话。)平步青云地住上部长级的楼房,还不动声色假装关心地夜访问之“房子是否够住?”魏徽人对此评论说:“钱钟书不是因为名至实归凭自己的本事住进‘部长楼’的,二是靠做官的同学(笔者按:实际上只是校友,而非同学。)暗中出力才如愿以偿搬进新居的,可见,钱钟书搬入新居不是对知识分子落实政策,而是一个有同情心的官员动用了一点权力帮助一个理应得到帮助的老同学罢了。……若按正常渠道,钱氏夫妇能住上这样的房,何其芳也(笔者按:此‘也’字应改为‘更’字才准确)有资格住这样的房子。因为后者职称并不低于前者,且在行政上是前者的领导。但何其芳却是想住而不得。
所以,钱钟书搬入新居这件事,并不能说明,中国知识分子的住房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某种程度来说,钱钟书能住上‘部长楼’完全是因为运气好,……因钱钟书不是根据某项政策某份红头文件住进‘部长楼’,而是因为某人打了招呼住进去,这就说明钱钟书是凭借私交从‘后门’住进部长楼的。那些没本事走后门的人,淡然会心里很不平衡,发几句牢骚也就在所难免了。难怪在杨绛先生的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位乔木同志的相识对我们说:‘胡乔木只把他最好的一面给你们看。’”(《书屋》2004年5期38页)“住办公室”就要住进“部长楼”这算什么理由,须知当时住“办公室”的相当多,更何况当时还有好些连“办公室”都不一定捞着住的呢?同在学部也住在“办公室”的就有好几位,为何单单钱钟书一步登天地住进了“部长楼”呢?这不单单是胡乔木“动用了一点权力”解决的,而是动用了极大的权力才办到的吧,因为在当时这样做是既不合情更不合法,完全不符合中共历来的党规党法。完全是凭借胡乔木个人的权力个人的私情去进行的非组织行为,这个胡乔木当时竟有如此巨大的权力,这也是一切好心的正直人、共产党员所无法想象的。
不仅如此,钱钟书那部被吹得上了天的《管锥编》也是胡乔木动用个人权力干预中华书局令其出版的。还有所谓胡乔木“突发奇想”让钱钟书坐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的宝座(见孙玉祥《钟书“默存”》载《书屋》2004年8期29页)。许许多多的钱迷及好心人都说钱钟书“淡泊名利”,天下竟有如此“淡泊名利”的?完全是歪曲事实,胡吹乱捧。只上面所说三件事即可将钱钟书“淡泊名利”的虚假高帽击落无疑。这类事如果放到别的读书人身上,早就会受到众人一致的鄙视和否定,到了钱钟书那里怎就成了最高尚的所谓“淡泊名利”了呢?这真叫人无论如何也看不懂。
在《我们仨》中,杨绛更是赚了便宜还卖乖地说:“我有个很奇怪的迷信,认为这是老天爷对诬陷钱钟书的某人开玩笑。这个职位是他想望的,却叫一个绝不想做副院长的人当上了。世上常有这等奇事。”(160页)世上真有这等“淡泊名利”的奇事。一个权势者“忽发奇想”就让一个一般研究员一步登天窜上副部长的高位,杨绛还在书里感谢“老天爷”的玩笑,也着实卖乖到了极点!伍国在《闲来读书怕沉迷》中对杨绛的这种卖乖也有极好的评论:“杨绛的《我们仨》,一听名字就觉得无聊。过去读她的《干校六记》,一直觉得此人对人尖酸小气,对自己清高自负。他们这一家,总觉得全中国只有他们仨才是真正的文化精英,颇有些居高临下而又画地为牢的意思。写这样的回忆无非是把逝去的家人把活着的自己把玩一番,跳不出那自恋的圈子。”(《书屋》2004年8期31页)
中国人历来有一条做人的基本底线叫“无功不受禄”,这不仅是历代有操守的正直知识分子应该遵循的做人守则,而且连一般的普通老百姓都能自觉做到。今仅举一例,陈福康《从〈张乞人〉谈起》(见《温州读书报》2012年6期2版)说,清人张子杲的《初日山房诗集》中有《张乞人》一诗,其诗小序甚为精彩,内容更甘人肺腑,今仅引其译文,原文不录:“写的是真实的一件事。永清县,在今河北省。有一个姓张的六十一岁乞丐,在寒冬雪天的地洞里为八十老母唱歌祝寿。当地县令魏继齐正巧路过,颇受感动,便请母子俩到官署一坐。魏老爷的母亲送了些布料和粮食给张乞丐的母亲,魏自己拿出十串钱来送给张乞丐。不料张乞丐叩头说:您老妈送我老妈的东西,我们不敢不接受;但老爷您送我钱,我可不能要!魏县令觉得奇怪:难道你宁愿成天沿门乞讨残羹冷饭,张乞丐的回答掷地有声:我讨来的残羹冷饭,老妈一直吃了心里安宁,这是清白的。但您老爷的这些钱,我不知道它们的来路啊。其实,我们老百姓最大的愿望,是当官的要廉洁,只要当官的清清白白,老百姓就心满意足了!魏老爷听了他一番话,惭愧得出了一身汗。本来他还想搭一个屋棚让母子俩避寒,但张乞丐背起老母亲就走了。”你看即使是个满街讨饭的乞丐,人家也是无功不受禄,不接受官员的馈赠,精神何等高尚。比之无功坦然住进“部长楼”的钱钟书相去又何止十万八千里?!
在这个问题上钱钟书也远远不及其父钱基博。钱基博在1912年25岁时辛亥革命起义军攻占南京。无锡籍的同盟会会员顾忠琛担任江苏起义军的援淮总司令,邀请钱基博担任总司令部少校参谋。后来南北议和,袁世凯担任中华民国的首任大总统,顾忠琛所部改编为第十六师,顾忠琛担任师长,钱基博为师部参谋,加中校衔,随军驻扎镇江。既而江苏都督程德全改编江苏陆军,成立三师,第十六师司令部取消了;钱基博被调往都督府差遣,其实是回家闲住;不过每月须到南京应一次卯,领份薪水。只拿钱不做事,这不符合钱基博的一贯做人个性,于是他索性呈请都督府,开去了差遣职务(刘桂秋《无锡时期的钱基博与钱钟书》58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3月版)。请看钱基博连在手的“只拿钱不做事”的“差遣职务”都不要,主动呈请“开去”,这也是“无功不受禄”高尚典型。哪像钱钟书“无功受禄”一下子住进“部长楼”捞到最大名利不说,还被几乎所有的人吹捧为“一生淡泊名利”。这真是当了婊子,还被立了最高大的“贞节牌坊”了。这大概是地球上自有人类以来唯一的一例了!
十、“拒见记者”戏人
大凡吹捧钱钟书的都说他“淡泊名利”时举出“拒见记者”一条,其实都是空泛而谈也没有什么事实,所谓被“拒见”也都“见上”了。只不过这样吹捧出的钱钟书比任何人更高大更完美了,是任何人也无法比拟的世界唯一完人了。且看这些吹捧者在这方面的吹捧:如王岷源在《亲切怀念默存学长》中说:“大家都一致称赞他一生淡泊名利,不爱钱、不喜欢新闻记者对他采访、写文章谈论他、颂扬他。”(见《不一样的记忆》51页,当代世界出版社1999年8月,下同)林湄在《一代学者钱钟书》中说:“钱老已是七十五岁的老人了,听文化界的朋友说,想访问他很难。因为他不喜欢被记者采访,不喜欢在电视上出镜,一句话,怕出名。”(同上192页)还有古继堂说:“他从不沽名钓誉,拒绝一切名利场中的来往应酬,许多电台、电视台、报社、刊物的记者去采访他,很少不吃闭门羹的。”(同上313页)但我要问的是拒见记者就好吗?就能算“淡泊名利”怕出名吗?那你这个名是如何让记者知道的呢?记者又为何唯独去采访你而不去采访许许多多想让记者采访也不得的人呢?
当然,事实与追捧又完全是两码事。我的了解与上面所引吹捧者的吹捧大相径庭。所谓“拒见记者”完全成了某个记者或要去见钱的人设下的“迷魂阵”,犹如章回小说中的“欲知性命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一样成了引人上钩的钓饵,只起引你上钩的作用而已。但凡想见钱的人大概没有谁真正吃了闭门羹的吧?否则怎么那么多人都写了采访记或会见记进行大肆吹捧呢?且印象都好得不能再好了。如香港那个林湄虽然划了个钱钟书拒见记者的大葫芦头,但她还是见上了,当然说明她能得不得了。她十分满意地见到了钱:“那天下午,我们这两个不速之客突然出现在钱老家门口。他的家在北京三里河南沙沟。一见面,钱老笑哈哈地说:‘(吴)泰昌,你没有引蛇出洞,又来瓮中捉鳖了……他见我这个陌生人,又是女性,没有再说下去,仅客气地招呼我们就座。说来奇怪,一见之下,钱老的这两句话,一下子改变了他在我的脑海中设想的形象。他并非那样冷傲,相反是如此幽默、和蔼可亲。”如此之好,能是真正真心拒见记者的人所能有的言谈举止吗?其他那些想见钱的得到的印象都不亚于这个香港女人。实际上所谓钱钟书“拒见记者”云云,无非是那些想见钱的最擅吹牛吹捧的记者挖空心思地编造出来的,一来吹捧钱之清高高大形象,二来也显示记者自身的通天本事,真是一举两得,双方得利。但一般人却根本不知此情一味跟着起哄人云亦云,滚雪球似地越滚越大地广传成钱钟书所谓“拒见记者”的美丽神话戏耍不动脑筋的善良人们,使钱钟书捞到了更大更美好的声誉而已。当然,这一问题钱钟书是在客观坐享其荣的成分多。
当然,见不见记者或其他什么人完全是钱钟书的自由,外人难以说三道四。但那种故作姿态的所谓“拒见记者”的造作倒是令人作呕的。如果实事求是,大大方方地接见该见的记者或什么人(实际上也没有少见了),真真诚诚地谈学问,实实在在地讲感想或意见,那才真正是襟怀坦荡、心胸开阔的高尚学者,形象会可爱得多。
人生无十全十美的,有败笔也是正常现象,关键是不能打扮得十全十美。
写于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