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绝色江南,景如目前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879

《文汇报 · 笔会》

$
0
0
老先生谈中文写作中的数字规范 | 傅杰
原创 2017-03-25 傅杰 文汇笔会


今年年初,112岁的周有光先生辞世;去年年底,85岁的朱正先生在海豚出版社出版了自选集《另册》。
    
这当然是两件无关的事,但朱正先生书中一篇十多年前的旧文,让我想起了周先生一篇三十多年前的旧文。而这两篇文字话题相关,观点相反。
    
朱文是对出版物涉及数字处往往须用阿拉伯数字的吐槽。
    
二〇〇〇年,罗新璋先生看到《开卷》引傅雷文,三天、四十年以上、五分钟被印成3天、40年以上、5分钟,于是致信刊物编者,称傅雷对汉字简化都有保留意见,更“死也不会写这种似洋非洋的阿拉伯中文的”。罗氏且直言“吾十五而志于学”与“我15岁上高中”,这两个十五有何本质区别?而据相关规定,一汉一改,“纯是文改会胡闹”。这封信在第四期刊出后,引发了于光远先生的感慨,表态“本来用汉字或数码尽可以各行其事,无需以权利来干涉,由权力机构作出规定”。而至次年第二期,又发表了朱文,举了他的著作《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中引陈与义《临江仙》“二十余年如一梦”,印出来竟变成了“20余年如一梦”,不禁啼笑皆非:
    
为什么出版社这样执着地一见到汉字数字就改为阿拉伯数字呢?于光远文说,“据说不按照规定去作是要受处罚的”,这话我也听说过。既然上级管理部门有此硬性规定,阿拉伯数字就泛滥成灾了。所以于光远文说,这“是既不讲科学也不讲民主的一个典型”。
    
朱先生还不怀好意地滥用阿拉伯数字,貌似调侃地痛切呼吁:
    
新1000年伊始,10000象更新,新署长也已经到职视事,是不是可以重新考虑一下这个规定,也让中国的出版物少留下一点遗憾和笑柄呢。
    
朱文刊出后还得到了舒芜先生呼应。而时隔十六年,朱先生又以这篇已经收入过他的杂文集的文字编入这本自选集,应该是在他看来,这个问题仍然是当下的出版物中普遍存在而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的问题。
    
这个对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是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原国家出版局、原国家标准局等中央七部委在1987年颁布的。以此为基础,199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又出台了一个修订新规,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比如公历世纪以及年代,比如时、分、秒等。这个规定当然是有效力的,此后书刊与报纸大多是依此来进行质量核查的,以至于出现了编辑因心有忌惮而矫枉过正的例子——其实朱先生文中举到的“二十余年如一梦”中的二十,按这个规定也是不能写作20的。
    
而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常见的情形却恰恰相反。1980年,《语文现代化》丛刊创刊,在第2期刊出周有光先生的杂文《阿拉伯数字禁忌》,称1979年的《抖擞》杂志有文批评《光明日报》上的《历代人口统计》,通篇一千多个汉字,其中四百多个是汉字数字,占全文40%;不用一个阿拉伯数字,如“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一”之类,浪费纸张,浪费笔墨,浪费读者的目力与时间,据说这是此前规定的编辑守则,须把文中的阿拉伯数字改为汉字。周先生对此大不以为然。不料过了不久,阿拉伯数字禁忌落到了他的头上;他在1979年6月的《中国语文》上发表的论文《现代汉字中的多音字问题》,其中有不少数字,还有百分比,被杂志编辑辛辛苦苦地改成了汉字,如78字成为七十八字,11%成为百分之十一。以名著《汉字改革概论》享誉士林的周先生抗议:“《中国语文》一向提倡文字改革,怎样也搞起阿拉伯数字禁忌来?”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看看朱先生的文章不无道理;而看看周先生的文章也不无道理。于是只好骑墙,看来还是中国古人的无过无不及的中庸之道最具智慧。在可以不那么严格的时候,表述上是不是可以给予适度的空间,让作者与编辑便宜行事。例如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20世纪比二十世纪好,80年代比八十年代好,写成八十年代与八〇后读起来是不是还更容易准确一些?写成二〇〇〇年是不是比写成2000年更不容易引起误会?而在可以节省纸张、节省笔墨、节省读者目力与时间的时候,自该写成4711与11%。我们是否也可以如于光远先生所建议的那样,在必须严格管理的地方一丝不苟,在无需锱铢必较的地方不把规定做得过细过死。

本文刊于2017年3月25日《文汇报 · 笔会》

毕飞宇:李商隐的太阳,李商隐的雨
原创 2017-02-27 毕飞宇 文汇笔会


近期,民众对古典诗词的热情重被点燃,小说家毕飞宇也应邀谈诗。他对晚唐诗人李商隐情有独钟,因为他对“诗人之痛”特别感兴趣,且听他说说他所遇见的李商隐。

本演讲稿为作者授权笔会发表。

——笔会编者

| 我不敢说李商隐的两性生活多么丰富,可是我敢说,李商隐见得太多了。那可是唐朝,富足而又开放。李商隐见得多,经历得多,有多少胎死腹中的一见钟情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可以理解。清朝的贾宝玉见到薛宝钗的胳膊都要魂不守舍,唐朝的李商隐怎么就不会?所以我说,李商隐隐秘的情感生活很可能是一笔糊涂账,谁认真谁傻。

| 如果李商隐不是生活在诗歌的年代,而是小说的年代,他一定可以成为小说大师。李商隐是曹雪芹的前身,曹雪芹是李商隐的后世。一个凭诗行云,一个借小说行雨。
 

图为毕飞宇昨天下午在清华大学演讲

 
感谢清华大学,感谢同学们的光临。本来是想和大家谈谈小说的,但是,今天我反串了,要讲诗歌。这不是我的本意,清华大学时代论坛发出邀请,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赵萍女士给我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她说,最近的诗词很热,你也要做贡献。赵萍是我的责任编辑,我的稿费全在她的手上。如何让人文社的钱变成我的钱,是我人生的一件大事。我的经验是,听赵女士的指挥,哪怕是瞎指挥。老实说,讲诗歌我气短,如果我的演讲让你们失望了,你们一定要替我讨一个公道,编辑是不可以这样欺负作者的。

可我已经站在这里了,只能破罐子破摔。我今天讲李商隐,可李商隐哪里是我能讲的?他的晦涩、闪烁和不确定性在座的都领教过。李商隐的研究者甚众,可研究来研究去,公有理,婆也有理,这就不好办了。这是有诗为证的,元好问就说:“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

——这句话很著名,语含讥讽。北宋的杨亿等一帮诗人很推崇李商隐,他们模仿李商隐,还出了一本诗集,叫《西昆酬唱集》,所以,后人反了过来,把李商隐的诗说成了西昆体。郑笺我也要解释一下,郑,就是汉代的郑玄,他笺注过《毛诗》,在文学史上,“郑笺”带有权威解读这一层意思。元好问到底是讥讽杨亿他们还是李商隐本人呢,这个我就搞不清楚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李商隐和李商隐的诗一直存有巨大的争论,这个是事实。这不是研究诗歌的人没能力,是李商隐的诗确实太晦涩,太闪烁,太不确定了。元好问的话反过来也证明了一件事,喜欢李商隐的人太多了,他魅力无边。

既然没有能力讲李商隐,那么,我从李商隐的诗歌里头挑几句大家最熟悉的诗句,再挑出一两个有意思的点,和大家分享分享,炒冷饭的兴趣我还是有的。

有几样东西相对于诗歌来说不可或缺,古今中外都是这样,那就是太阳、月亮、星星、风雨、雷电、雪雾、草木和花朵,简单一点说,就是日月星辰和风花雪月。这是必然的,诗歌是离大自然最近的一种文学式样,诗歌构成了我们的第二自然,哪里能少得了大自然的元素?我今天就和大家交流两个自然元素:一个是李商隐的太阳,一个是李商隐的雨。
 
一、李商隐的太阳
 
一说起李商隐的太阳,在座的都知道了,下面要说的一定是《登乐游原》。是的,那我们就做一个游戏,我们一起回到童年时代,来回顾一下李商隐的太阳。

向晚意不适
驱车登古原
夕阳无限好
只是近黄昏
  
这首诗的中心词是夕阳,是太阳,夕阳就要把太阳这个概念缩小了一点。为了把夕阳谈好,我们干脆把游戏做到底,我们再回顾一下,关于夕阳,我们还有哪些最熟悉的诗句呢?最著名的一定是这一首,它来自王之涣,我们来听听——

白日依山尽
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
更上一层楼

这首诗豪迈,壮阔,它志存高远,完全可以用来励志。事实上,这首诗写了两样东西,高,还有远。也许还有高和远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王之涣处理得非常迷人。你听听最后的一句,仄仄仄平平。“更”和“上”是两个去声,非常狠,无比地铿锵,音调是向下砸的,含义却指向了高。“层”和“楼”则是两个阳平,韵母悠扬、嘹亮,呈现的是远。——又高又远,这就是盛唐。它和黄河之水“天上”来是一个路数。意象再加上声调,共同构成了巨大的体量,也就是所谓的大唐气象。

唐朝就是大,不只有体量的大,也有精神的大。请注意,读诗歌,尤其是读律诗,和读小说是不一样的,一定要带上字的发音,声音也是诗歌内容的组成部分。要知道,就为了这些声音和音调,唐朝之前的许多诗人都死在了路上,他们的幽灵在期待后来的大唐。我们在阅读诗歌的时候一定要朗诵,最大限度地体现诗歌的音韵之美,这才不辜负唐朝之前的那些诗人。

常识告诉我们,依山而尽的太阳不是白色的,它偏红。但是,相对于太阳,白色不是对红色的降低,相反,是提升,是白热化。在王之涣的眼里,哪怕是夕阳,那也是白色的,它保持着充沛的体能,老当益壮,活力四射。一句话,这是雄伟的夕阳,它在辅助我们“欲穷千里目”。

依然是夕阳,我们再听听王维是怎么说的:

大漠孤烟直
长河落日圆

王国维对这两句诗有一个评价,“千古壮观”。王国维的这句话很提气,真的是千古壮观。曹雪芹也评价过这十个字,在《红楼梦》的第四十一回,曹雪芹假借着香菱的嘴巴,说,“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要说再找两个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

千万不要以为香菱是个苦命的丫头她就没什么审美能力,千万不要以为她说出来的话就一定粗俗。要知道,说这番话的是香菱,写这番话的却是曹雪芹。曹雪芹可是一位诗歌的大家。香菱的话里头有一个重要的诗歌美学的概念,那就是“无理”。我们都知道,诗歌是讲究趣的,1、情趣。“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远信入门先有泪,妻惊女哭问如何”。这就是情趣。诗歌的主体当然是情趣。2、理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是理趣,它是认识论,也是存在感。“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这也是理趣,它涉及到生命的艰难和生存的智慧。诗歌并不以理趣见长,在有些时候,它也涉及理趣。3、这个就有些邪门了,那就是诗歌的无理趣。是不讲道理带来的特殊的趣味。这就要涉及到诗歌的本质——小说是蓝领,是干粗活和干脏活的,诗歌是谁呀?是格格,是贝勒爷。格格和贝勒爷就要有格格和贝勒爷的脾气,他刁蛮,不和你讲理。你一讲理他就会对你怒吼——“下去!”清朝的徐骏说,“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是标准的无理趣,清风和识不识字有什么关系?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诗人霸王硬上弓,他就是要煞有介事地说清风“不识字”。也难怪雍正要多心,雍正的心多了,徐骏的脑袋没了。我只能说,胤禛这个人太无聊了,他的眼里只有阴谋,没有诗。他不知道诗歌是不可以讲道理的,他不知道诗歌有它的“无理趣”。

曹雪芹却懂的,所以,他才会让香菱说,孤烟的直“无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太不讲道理了。我想说,这10个字就是10个壮年的和尚,元阳未泄,粗茶淡饭,庄严肃穆。苍凉,雄浑,壮阔。因为这10个字,我信了,我们的历史上的确有过盛唐。这10个字就是盛唐的证明书和说明书。

可以回到李商隐这里了。

同样是夕阳,到了李商隐这里,很不妙。李商隐的夕阳和豪迈无关,和壮观无关。李商隐的夕阳是忧伤和苍凉的,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悲剧性。但是我还是要说,这首诗写得好。就质量而言,李商隐的夕阳和王之涣、王维的夕阳处在在同一条地平线上。

从字面上看,《登乐游原》这首诗特别地明了,仅仅从遣词造句这个角度来说,这首诗也是通俗易懂的。如果有人要问,这首诗最为出彩的地方在哪里,那还用说么,当然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那好吧,既然它好,那我就不说它了。我是作家,我不太在意好这个结果,我在意的是好的原因,作者是怎么让它好起来的呢?
 
在这首诗里头,有三个字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登古原。“驱车登古原”的登古原。

我们倒过来,先来看“古原”。就语言这个角度来说,这两个字很普通,很好理解,就一地名,或者说,地点,也是李商隐观看夕阳的落脚点;但是,对这首诗来说,这个地名讲究了。在我的眼里,它们也许比“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还要讲究。

这个“古原”不是泛指,是确定的,题目上交代得清清楚楚,就是长安城南的乐游原。附带说一句,诗歌的题目和小说的题目很不一样,诗歌的题目和诗歌的内容时常搅和在一块儿,它是诗歌的组成部分。乐游原也就是乐游庙,始建于汉宣帝时期,是一个旅游圣地,大家经常到那里去俯瞰长安城,也就是汉朝的权力中心。到唐朝也还是这样。

有一出昆剧,叫《夜奔》,写的是林冲背叛体制奔赴梁山的故事。林冲一点都不想造反,造化弄人,他被逼上了梁山。就在夜奔的路上,林冲有一句唱,他一步一回头——

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

林冲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体制内的要员,现在,他造反了。他在造反的路上一共做了两个动作,一是往前逃,二是回头看。回头看就是“望天朝”。对林冲来说,这两个动作个太纠结、太矛盾、太痛苦了,可以说撕心裂肺。

我们来考察一下李商隐的现场,他站在乐游原,向北,可以看到长安,向西,则可以看见落日。他是不是“望天朝”来的呢?我们不知道;那么,他是不是专门来看夕阳的呢?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因为“意不适”,李商隐要出来散心,他来到了乐游原。

此时此刻,我们必须要看看李商隐是一个什么人了。

我知道大家对李商隐的生平很熟悉了,但是,为了把话说清楚,我在这里不得不多啰嗦几句。李商隐是一个天才,可他也是一个苦孩子。十岁丧父,后来老师也死了。可李商隐的命运却得到了转机,他被天平军节度使令狐楚看中了,成了令狐楚的儿子——令狐绹——“事实上”的伴读。这个令狐绹后来做了很大的官,一直到宰相。可以说,和令狐绹在一起的时候,李商隐的确过了几天的好日子,我们可以在许多豪华的派对上看到李商隐的身影。18岁的李商隐写道:“虽然同是将军客,不敢公然子细看。”在纸醉金迷的派对上,作为贵公子的同伴,李商隐也许是压抑的,也许也是亢奋的。有一点却毋庸置疑,在众人看来,这个压抑的和亢奋的青年既是一颗文坛的新星,也是一颗政坛的新星。

公认的说法是,是一场爱情彻底毁灭了李商隐。他爱上的那个姑娘是谁?泾源节度使王茂元的七女儿。麻烦就此来临。令狐楚属于牛党,而王茂元则属于李党,我们耳熟能详的“牛李党争”说的就是这个。它是压垮大唐帝国的最后一根稻草。李商隐的爱情与婚姻一下子就把他放在了两大政治势力的夹缝里头了。陈寅恪说:李商隐“本应始终属于牛党,方合当时社会阶级之道德”。陈寅恪说得对,李商隐的婚姻让他三面不讨好,1、在牛党的这一头,李商隐是叛徒;2、在李党的这一头,李商隐终究不是自己的人;3、在吃瓜群众看来,李商隐太投机,不道德,是宵小。一颗政治新星就此陷入了黑暗。他不是官场不得志,某种程度上说,是政治上被判处了死刑。——关于李商隐,第一个结论出来了,就个人在官场上的发展前景而言,李商隐是一个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人。他的心理常态是什么?是“意不适”。

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就在李商隐写《登乐游原》的时候,当时的皇帝唐武宗刚刚完成了一场官场上的大洗牌,他重用了李党的首领李德裕。附带说一点常识,一个做皇帝的,他的谥号和“武”这个字联系在一起通常不妙,“武”这个字很不体面。汉朝的刘彻被叫做“孝武”,这算客气的,“武”字前面好歹还有一个“孝”;但后来的人就不客气了,直接就把他叫做“汉武帝”。至于明朝的那个小混混——朱厚照,那就更不客气了,就两个字,“武宗”。无论史书出于情面写得多漂亮,“武”都不光彩。“武”是人格和智慧上的缺陷,就是不及格。我们不谈历史,不谈唐武宗,我们只说李商隐。李商隐写这首诗的时候才三十出头,有雄心,有壮志,可是,这时的大唐已不再美妙。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李白和杜甫都是唐朝人,但是,它们的时代已越来越远了,李商隐郁闷哪,他怎么就没赶上李白与杜甫的时代的呢?李商隐能感受到的是什么?世纪末的衰败。——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大唐只剩下最后的半个多世纪了,离黄巢起义也只剩下区区的三十来年。历史的变迁不可能突如其来,它是有迹象的,李商隐多敏感的一个人?不可能熟视无睹。面对这样的迹象,李商隐能做些什么呢?我告诉你们一个中国历史上特别重要的词,这个词和中国的知识分子永远关联在一起——忧患。读书人哪有不忧患的?中国是特殊的,从文化上说,这是一个家国同构的国家,换句话说,我们的知识分子习惯于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对等起来。这是知识分子的文化心理和遗传心理,更是知识分子的集体无意识。李商隐预感到了大势的不妙,他预感到了黑暗的降临。——关于李商隐,第二个结论出来了,在家国情怀这个层面,李商隐依然是一个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人,他忧患,忧患当然是“意不适”的。

好,一个“不适”的人,为了散心,他来到了乐游原。刚才我说过,说李商隐是冲着“望天朝”这个目的来乐游原是说不通的,但是,说李商隐来到乐游原没有“望天朝”,那就更说不通了。李商隐一定“能”望天朝,为什么?因为诗歌里头有一个关键的字,它“登”。“登古原”的登。

——什么是“登”?从矮的地方往高处去,那叫登。“登”这个字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游乐园的地理位置比长安要高,站在乐游原是可以鸟瞰长安城的,用电影术语来说,是一个俯视长安城的大全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乐游原才有可能成为汉朝和唐朝的旅游圣地。现在,李商隐登上了乐游原,“天朝”与夕阳就在眼前,无遮无挡,一览无余,李商隐想不看他都做不到。

“登”,多么普通的字,现在,它落实在“古原”的前面。“登古原”这三个字在诗歌中出现的时候,后面两句诗已经不重要了。从情绪上说,只能是“登古原”的延续。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如果后面跟随的是正能量,那么,“登古原”的意义就是正面的;如果后面的意义是负能量,“登古原”的意义就一定是负面的,这是心理或情感的合理化进程。

说到这里我就要岔开去了,我想强调一件事,那就是诗歌的计量单位。

小说的计量单位是章节,你读小说想读出意思来,起码要一章,否则你都不知道小说写的是什么。散文的计量单位是句子,我们所读到的格言或者金句,大多来自散文。诗歌的计量单位则苛刻,是字。要想真正领会一首诗,第一要素是小学的功夫,每一个字都要落实。所谓“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这是诗歌的艰辛,也是诗歌的乐趣。作为一个写作的人,我常说,要想真正理解语言,最好的办法是去读诗,它可以帮助你激活每一个字。诗歌是由字组成的,反过来,也只有诗歌才能最大范围地体现字的价值,彻底地解放每一个字。请注意,我用了一个很有分量的词,解放。这是我个人的感受,当一个字遇上好的诗句时,它会亢奋,载歌载舞,流芳千古。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来引用一句王国维说的话,它强调了字的重要性。这句话你们一定很熟悉,它来自《人间词话》。王国维说:

“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

这句话是诗歌史上最为著名的判断之一。王国维的意思再清晰不过了,他说,就一个字,也就是“闹”字,它带来了境界。

王国维对字的重要性做了最为充分的肯定,我当然同意。但是,对王国维的这句话,我恰恰不敢苟同。一个“闹”字没那么伟大,再怎么说,对一首诗来说,一个字无论如何也没有如此神奇的功能。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们把“红杏枝头春意闹”这句诗拎出来,做一个分析。我们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过去——

第一,红。红杏的红。杏花在什么时候红?三到四月。这个时间点在诗句里并没有出现,但是,它暗藏在“红”字的背后。如果是红梅的“红”,那就是三九。梅花“红”的时候很冷,那个时候的风是刺骨的、彪悍的、凄厉的。套用一句诗的说法,“梅花红自苦寒来”。现在,杏花红了,也就是三月了或者四月了,这个时候的风它叫春风,它和煦,微凉,温暖,小小的,软软的,很绵,有一阵没一阵的。

第二,头。枝头的头。这个“头”字也是一个关键字。常识告诉我们,一棵树是比较坚固的,但是,树枝的枝头往往比较细,比较软,这一来它就不再坚固,也就是不再稳定,它对风的反应最为敏感。微风吹过,它会摇曳,它会颤动,它能生姿。这个很要紧,只有杰出的诗人才能关注到位置最高、同时也是动态最为妖娆的那一朵杏花。

第三,意。春意的意。春有“意”么?没有。草木无情,时光无情,春天哪里来的“意”?所谓的“春意”,完全是诗人自己的胡诌,借用《红楼梦》四十一回里香菱的说法,是不讲理。你能要求暖意融融的春风中一朵摇摇晃晃的杏花讲道理么?不能。这和你不能在情人节的那天要求你的女朋友讲道理是一个道理。诗歌就是语言的情人节。

第四,闹。严格地说,“闹”这个字不算好,它的贬义多于褒义,很俗。在座的都是年轻人,年轻人要恋爱,恋爱就要使小性子。在恋爱的过程中,你们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对你们说得最多的那句话是什么?——别闹了,——你别闹了。是的,“闹”这个字不算高级,在许多时候,它不可以“入诗”。

可问题就在于,在三月,或者四月,在遥不可及的枝头,一朵越来越红的杏花得到了春风的求爱,它在摇曳,它在颤抖,它千姿百态,它不能自已,人家要放电,人家想晒幸福。——你就不能让一个刚刚得到求爱的少女“作”一回、“闹”一回么?闹,这个很俗的字,刹那间高级了,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美学能量,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美。我们能做只能是点赞并转发。就连王国维这个老冬烘也熬不住了,他跟了帖,点了赞:著一闹字,境界全出!

听得出来,王国维的点赞极不冷静,这个可以理解。他的眼睛从红——杏——枝——头——春——意——上滑了过去,当他看到“闹”这个字的时候,他身体内部的力比多一下子被激活了,不冷静的王国维把所有的赞美都给了最后一个字,闹。我想说的是,我们现在不是读诗,是在分析和研究诗,那我们就需要冷静。在我看来,“闹”这个字无论如何也构不成王国维所看重的那个“境界”。

现在的问题是,境界是什么?

刚才我说了,诗歌的计量单位是字。字的本意是什么?是信息。每个字的内部都有它相对稳定的信息,否则语言就没用。我们在大学里头上课,所索求的正是老师们的字、老师们的语言。如果我现在像一条狗那样叫上两个小时,你们一定会把我轰下去。——你们没有得到你们所渴望的信息。所谓的语言,就是信息与信息的叠加。

但是,在诗歌里头,信息与信息之间不只有简单的加法,还有微妙的化学反应。当化学反应到了一定的地步,无中生有的事情就发生了,一个神奇的“地方”就出现了。这个地方不叫金融界、文学界、教育界和商界,它叫境界。听上去挺不错,还有围墙呢。可是我必须要强调,境界没有围墙,它没有物理属性,它是无时空的,也没有维度,所有的高科技都找不到这个地方。境界是精神,是灵魂,也涉及智慧。它有工具,叫想象力。

说到这里,我想大家都明白了,境界是一个系统。当“闹”这个字体现出美学力量的时候,原因就在于,它前面还有6个字,是6+1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系统,是6个字+1个闹字,是他们构成了境界。一个都不能少。

回到李商隐。刚才我说了,当“登”这个字在“古原”的前面出现时,一首诗的全部内容都已经预备好了,只差最后的一击,只差诗人最后的一声长叹。李商隐站在高处,他眺望着天朝,越发痛苦了,——怎么就没人来提拔我的呢?这件事也等于另外的一件事:我多有能耐呀,只要有人愿意提拔我,大唐帝国就一定有救。

但是,这句话李商隐能说么?不能。不说他熬得住么?也不能。就在这个时候,绝望的李商隐面对着正北,因为绝望,他侧过了脸庞,向西。西边的夕阳无限姣好,姣好正在坠落。也许连一秒钟都不到,一口血就从李商隐的嘴里喷了出来——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请冷静,李商隐并没有吐血。我的意思是,如果把这首诗隔离开来,仅仅就“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两句来说,它的境界并不高。它仅仅是一句描绘大自然的诗句,也许还包含了一些廉价的哲理。

但是,因为前面有了“古原”这两个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所感叹的就不只是大自然和廉价的哲理,这里所包含的,有一生的命运,有家国情怀。那是残阳如血的。

我还要说,因为“古原”的前面有一个“登”,就李商隐负面的情绪而言,何尝又不是“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呢?我要说,因为“登”,就诗歌情绪的强度而言,刚才所说的那个命运感和家国情怀就得到了几何倍数的增长。请注意,对诗歌来说,即使表现的是悲伤与绝望,那也一定是辽阔的,那叫境界。境界就必须是气象万千的。我想学王国维,我想说,着一登字,境界全出。

也许有人要站出来反对了,说,毕老师啊,你言过其实了吧,你解读过度了吧,诗人的内心真的就有这么复杂么?老实说,我不知道。但是我一点也不担心你的质疑。我可以反过来问你一个问题,唐朝也没有摩天大楼,李商隐要看夕阳,要产生“无限好”和“近黄昏”喟叹,他站在哪里不可以?可以在天井,可以在环廊,还可以在窗前,他真的犯不上去“登古原”。那好吧,我们还是来做游戏,我们不妨把李商隐的诗歌改一改——

向晚意不适,
来到窗户前
夕阳无限好
只是近黄昏

老实说,改动并不大,但很局促,毫无境界。一个中年女性都可能写得出来,很像抱怨离婚。


毕飞宇对李商隐的解读沿袭了他新作《小说课》中对经典作品的解读风格。
 

二、李商隐的雨
 
说了半天,只说了李商隐的太阳,该说雨了。说起李商隐的雨,大家的第一反应无疑是“巴山夜雨涨秋池”。这句诗以及这首诗太有名了,我估计在座的同学在五六岁的时候就会背了。

君问归期未有期
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一般说来,我们把这首诗叫做“爱情诗”。其实,这首诗有麻烦。首先是题目。有些版本叫《夜雨寄内》,另一些版本则叫《夜雨寄北》。

如果这首诗叫做《夜雨寄内》,那么,顾名思义,这首诗的应答对象,应该是李商隐的妻子,王茂元的七女儿王氏。可是,这个结论是有问题的。诗歌里有一个关键词,叫“巴山夜雨”,这说明了一件事,李商隐那时候在川东,那是大中六年。然而,这时的王氏已经过世一年多了,李商隐不可能“寄内”。

假如《夜雨寄内》能够成立,那么,只能是王氏还活着的时候。如斯,大中二年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因为那一年李商隐是从桂林返回洛阳的,随后又去了一趟巴蜀。可是,这也有问题。李商隐从桂林返回洛阳的时节是秋季,他写了诗,涉及了巴蜀秋天的景色,可是很遗憾,这里头并没有《夜雨寄内》。

那么,《夜雨寄内》是不是在大中二年他第二次出游巴蜀的时候写的呢?可能性也不大,道理很简单,《夜雨寄内》所描绘的依然是秋天。以当时的交通能力,李商隐不可能在同一个秋天走两趟巴蜀,这不现实。

《夜雨寄内》说不通,也好,那就《夜雨寄北》吧。但是,问题又来了。“北”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有可能指代王氏,也有可能不是。如果不是王氏,那么,和李商隐一起“共剪西窗烛”的那个人又是谁呢?既然是爱情诗,如果那个女人都不是王氏,而是其他的女人,那还能叫“爱情诗”么?

——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呢,因为喜欢李商隐的缘故,我在年轻的时候喜欢阅读有关李商隐的书,老实说,我越看越糊涂。我想说,关于文学,尤其是关于诗,有些地方宜细不宜粗,有些地方则宜粗不宜细。作品和作者的私生活,它们之间的关系无限地复杂。我们不能用简单逻辑去面对这个问题。关于李商隐的爱情和爱情诗,我特别想说这样的几个看法:

首先,我在前面也说了,李商隐十岁丧父,健康也不好,有一度,他表面上做了一个小官,其实是令狐绹的伴读,从本质上说,就是寄人篱下。这样的人生际遇对他的性格是有影响的,从他的诗歌里他给我们留下这样一个总体印象,他柔弱,敏感,胆小,多情,当然,他见过世面。因为和令狐绹厮混在一起的缘故,青年时期的李商隐实在是见过大世面的,他经常出席贵族的大派对。
《琵笆行》里说:“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云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高端,豪华,奢侈,放荡,这是琵琶女的生活,这又何尝不是青年李商隐的生活?虽然那样的生活并不属于他。我不敢说李商隐的两性生活多么丰富,可是我敢说,李商隐见得太多了。那可是唐朝,富足而又开放。李商隐见得多,经历得多,有多少胎死腹中的一见钟情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可以理解。清朝的贾宝玉见到薛宝钗的胳膊都要魂不守舍,唐朝的李商隐怎么就不会?所以我说,李商隐隐秘的情感生活很可能是一笔糊涂账,谁认真谁傻。

其次,李商隐是诗人,在写诗,不是写思想汇报,更不是写工作报表。写诗的动机极为幽暗、极为复杂,是情绪化的,那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一阵风、一片云都可以让他产生爱意和一首诗。我是一个写小说的,以我的切身体会来说,用文学去考证私生活,用私生活去考证文学,通常是缘木求鱼。

再次,李商隐的诗歌大体上可以分作政治诗和爱情诗这两个部分。前面我说了,李商隐是一个政治抱负很大的人,他热衷于官场,可他偏偏就生活在官场的夹缝里头。“虚负凌云万丈才,一生襟抱未曾开”。在李商隐的诗歌里,这两句是他的败笔,像泼妇,我很不喜欢。但是,它太痛苦了,同学们也要体谅,他实在是绷不住了。“锦瑟无端五十弦”,实际上,李商隐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诗他说大了,他并没有能够活到五十岁。“一弦一柱思华年”,真是一字一泪、一字一血,很让人痛心。一个一心想做大官的人又做不了,他能怎么说呢?写夕阳自然是一个办法,但是,有点绕。更常见更有效更安全的,是写单相思。单相思懂的人更多,更能感同身受。所以,在李商隐的身上,他的政治诗和爱情诗通常是合一的。我们不能把诗歌里的爱情仅仅看做爱情,这一点特别重要。

又其次,政治诗和爱情诗合二为一,这不是李商隐的发明,是我们的政治传统、诗歌传统和文学传统。屈原就这么干了,甚至,《诗经》就曾经这么干。中国的诗歌强调兴、比、赋。1、拿美女起兴。2、拿美女作比。3、甚至直接拿美女敷陈。这是常有的,可以说比比皆是。这是中国的爱情诗和西方的爱情诗最大的区别。中国的爱情诗经常是指东打西的。西方人说中国是“神秘的东方”,道理就在这里。他不能理解,赞美美女的动机怎么是想做官呢,想做官怎么会去拍美女的马屁呢?在我们的诗歌里,爱情或美女不是爱情或美女,是寄托,可以是道德的寄托,也可以是理想的寄托。可以这样说,从爱情诗出发,去考证诗人的个人情感,我们时常要扑空。

话说到这里,我特别想把话反过来说——不管诗人多么地复杂,你既然写了爱情,那么,我干脆把你的诗当做爱情诗来读,那也挺好。再怎么说,爱情诗总是美好的。
 
为了方便,在下面我一律把这首诗叫做《夜雨寄北》。这个标题起码有四个内容,第一,时间,是夜里头;第二,环境,正下着雨;第三,他要回信,第四,那个人相对于李商隐的生活居住处,在北方。中心词是雨,也可以说,是夜雨。这可能是实情,也可能是心境和氛围。

这首诗一点也不复杂,这在李商隐的诗歌里头是很特殊的,如果你告诉我这首诗是李煜写的,我认可。李煜做得最好的一点就是平白如话。虽然他的词句并不豪迈,但人家毕竟做过皇帝,在使用语言方面,心气是不一样,心气足,他
敢用大白话,敢直说。

那我为什么要讲这一首诗呢,就因为李商隐的雨写得好。

李商隐创造了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是一项文学记录,——他描绘了中国诗歌史上最漫长的一场秋雨。这场雨到底有多长?没有人知道。

一首七绝应该是28个字,可是,李商隐只用了23个。李商隐只用了23个字就写成了文学史上最为漫长的一场雨,秘诀是什么?是李商隐天才地处理了诗歌内部的时空关系。

一般说来,处理时空关系是小说家的事。没有一个小说不为处理时空而煞费苦心。实际上,《夜雨寄北》这首诗虽然只有23个字,其实是有故事性的、有戏剧性的。它更像一部长篇小说。可以说,一部巨大的长篇小说就隐藏在《夜雨寄北》的内部。

关于时间,我有一点补充说明。

时间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常意义上的、可以统计的时间,我们把它叫做物理时间。但是,时间这东西很鬼魅,它既是物理的,也是心理的和文学的,在电影上还有一个专业名词,叫银幕时间。——某个小伙子,他面对着镜头,一秒钟之后,小伙子的脸上长满了胡子,十年就这么过去了。电影院里的一秒是物理时间,而银幕上的时间它等于十年,这样的时间处理我们必须认可,否则电影就没法拍,小说也没法写。物理意义上的时间无比精确,一分就是一分,一秒就是一秒,而心理和文学意义上的时间则充满了弹性。可以这样说,心理和文学的时间弹性构成了艺术的难度,起码是难度之一。

虽然李商隐是一个诗人,但是,在《夜雨寄北》里头,他在时空的处理方式上已无限接近于小说,甚至是电影。我们来具体地看一看,这个太好看了——
题目:夜雨寄北——我们可以把写回信的那个夜晚当做此时,也就是现在进行时;那个地点叫做此地。

君问归期未有期——

看信是现在进行时,此地。信里头“问”是“君”的问,这个动作却是过去完成时,彼地。那么好的,回信人开始回答了,又回到了现在进行时,此地。回答的内容呢?它指涉的是将来,当然是将来时,彼地。请大家注意一下信息量,就7个字,仅仅是时空关系就倒了好几个来回,噼噼啪啪的。这里的时间是接近物理时间的。

巴山夜雨涨秋池——

作者的现场。现在进行时,此地。这是一段漫长的景物描写,是夜景,一个长镜头。和第一句的快问快答或不停地回闪比较起来,这一段的节奏突然变慢了,很慢,也许有好几个小时。我怎么知道是好几个小时的?是常识告诉我的,秋天的雨不是盛夏的暴雨,它很小,很小的雨要涨满水池,不可能是一眨眼的功夫。可以说,这个“涨秋池”写的就是时间,是时间的慢,时间的难熬,也可以说,这个“涨秋池”就是心理,孤独、寂寞和忧伤,他的孤独、寂寞与忧伤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上升,在往上涨。这句诗是很抒情的。这也是中国诗歌的妙处,我们的诗人到了需要抒情的时候,他反而会没心没肺地写景。这和西方小说里的写景有极其巨大的区别。我们的抒情很像京戏里头青衣的水袖,青衣害羞了,她会把水袖抬起来,让你看水袖。在这里,水袖就是情绪,就是害羞。让情绪物质化,这是我们的特征。

巴山夜雨这四个字锻造得好的。巴山,很偏僻,很遥远,夜雨,什么都看不见,也许都没什么动静。雨是自上而下,李商隐把这个动态写反了,水在自下而上,它悄无声息。它很像人类的内心,悄无声息。仿佛寓静于动,实则寓动于静。

它写的是雨,是水的动态,骨子里,写的是时间。是孤独与寂寞的长夜。这里不再是物理时间,这一段时间比物理时间要长一些,缓慢一些。

何当共剪西窗烛——

时间哗啦一下拉到了遥远的未来,将来时,彼地。我说了,时间哗啦一下拉到了遥远的未来,有没有人对“遥远”提出异议?大家想想,我说“遥远”是不是夸张了?

我没有夸张。诗人在第一句说得清清楚楚,“未有期”。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最起码我近期回不去。我想说的是,共剪西窗烛是一个温馨的画面,一个幸福的画面,但是,在这里,它并不温馨也并不幸福。道理很简单,这句诗遭到了当头的一棒,那就是这句诗的第一个字,“何”。“何”是一个疑问副词,它既有发问的含义,也有不确定的含义。“何”,意味着遥遥无期。可能是两个月之后,也可能是二十年之后。这里的时间是已经绝对和物理时间无关了,第一,是假想的,现实生活里并不存在,第二,它不确定,比慢还慢,也可以说,要等,等待的内容也还是等待。

却话巴山夜雨时——

将来过去时,彼地,也是此地。时间绕了一个巨大的圈子,回到了原点。“却”是回过头来的意思,很肯定,把一切都落到了实处,但是,由于它对应的是“何”,它又不能肯定了,这个“实”还是“虚”的,是“画饼充饥”里的饼。在这里,时间变得很魔幻了,像拉面师傅手里的面,一会儿是面团,一拉,成了面条,再一拉,又成了无数的面条,无限地纷繁。

大家想起什么了没有?

现代主义文学里头有一种文学思潮,叫魔幻现实主义。有一本小说叫《百年孤独》。它的开头是这样的: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的面前,一定会记得他的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我经常讲,讲的就是时间问题。小说的叙述者的叙述时间当然是现在,它描绘的却是将来;站在将来的角度,所谓的“多年以后”,又成过去完成时了。这就有点绕了。有人也许会说,你们写小说的就是喜欢绕,吃饱了撑的。真不是。我想提醒大家一下,马尔克斯要纪录的是马孔多的百年史,如果他按照物理时间的顺序,那么,这篇小说的篇幅将是惊人的,最起码也是多卷本的长篇小说。通过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作者压缩了时间,小说的篇幅一下子缩短了很多。可以说,魔幻现实主义改变了小说的历史,它让小说的篇幅变小了,换句话说,容量变大了。所以,马尔克斯很自豪,他对他的太太说,他“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发明小说”。

但是,我们的李商隐在《夜雨寄北》里头早就使用这种方法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大家要是有兴趣,回到图书馆去对照一下,你们一定会获得阅读的快感。当然,我也要讲良心话,小说的主要功能在叙事,既然是叙事,在处理时间这个问题上,叙事的难度就要高得多。马尔克斯说他在“发明”小说,一点也没有吹牛。就拿我们中国九十年代之后的小说来说,无论是长篇还是短篇,尤其是长篇,篇幅都缩短了,层面更厚实了,这个首先要感谢马尔克斯这位发明家。

回到李商隐。《夜雨寄北》这首诗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压缩了时间。

但是,时间是压不住的,它一定会反弹。这个反弹在哪里实现的?在读者这里。如果我是一个合格读者,称职的读者,在我阅读《夜雨寄北》的时候,首先看到的将是一个动人的画面,时间在我的眼前“轰”地一声爆炸了,时间升腾了,同时打开了它的蘑菇云。

我说《夜雨寄北》里头有一部长篇小说的容量,道理就在这里。你如果不信,我们再来做一次游戏。

如果你愿意,你决定写一部小说,小说的名字叫《夜雨寄北》。那么好吧,作为一个小说家,你有哪些内容需要补充呢?

一, 在那个地方,我为什么要离开那个“君”?涉及到哪些事?涉及到哪些人?

二, 我离开了,来到了这个地方,我为什么就回不去了呢?这又涉及到哪些人?这又涉及到哪些事?

三, 事实上,在这里,我一直也没能回去。我还要面对哪些事?我还要面对哪些人?

四, 在漫长的岁月里,在那个地方,那个“君”,她如何了?二十年之后,我回来了,再一次来到这个地方,有可能人是物非。

五, 二十年之后,我回来了,再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另一种可能也存在,不是人是物非,而是物是人非。

六, 还有一种可能,物非,人非。然而,造化弄人,又把我们安排在了一起。

七, 我们一起回忆了过去,回忆起了这个地方,这些人,这些事,我突然明
白,我离开这个对方,原来是因为这些人,这些事。

八, 我们同时还明白了,我在那个地方之所以回不来,是因为那些人,那些事。

九, 天亮了,蜡烛即将熄灭,我大彻大悟,我的人生早就走完了。外面的雨还在下。和当年的秋雨一模一样。

这里头有颠沛的人生,有苍茫的、鬼魅的、神龙摆尾的、身不由己的命运。老实说,《夜雨寄北》这首诗内部的时间能够产生多大的爆炸当量,完全取决于你的想象力,取决于你的人生阅历。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不管你的想象力是怎样的,你的想象力一定会伴随着潮湿,伴随着无穷无尽的秋雨。

我的数学不行,我不能确定这场秋雨到底有多长,这个问题就交给清华大学的数学天才们吧,你们去慢慢地算。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在我的阅读历史里,再也没有比《夜雨寄北》更长的雨了。

说到这里我只想说,如果李商隐不是生活在诗歌的年代,而是小说的年代,他一定可以成为小说大师。李商隐是曹雪芹的前身,曹雪芹是李商隐的后世。一个凭诗行云,一个借小说行雨。
 
总    结
 
最后,我来做一点总结。

李白的诗我喜不喜欢?我喜欢。但是,什么样的诗人更能够代表常态?不是李白,他是天外飞仙,他不是人,他不属于日常生活。谁能代表日常?谁才是人?是杜甫,是李商隐,是曹雪芹。这完全是我个人的趣味,不值得你们去商榷。

我喜欢李商隐的夕阳,喜欢李商隐的雨,我当然知道,用“夕阳”和“雨”这两个意象去概括李商隐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夕阳和雨太顽固了,它们始终伴随着我对李商隐的想象。想来这也是有道理的,李商隐毕竟在夹缝里生活了一辈子,他始终是黑暗的和潮湿的。我心疼他。

我真正想表达的是这个意思,一部中国的诗歌史,说白了也就是一部中国知识分子的夹缝史。我喜欢这部历史。夕阳会有的,夜雨也会有的。李商隐之所以伟大,我之所以如此喜爱李商隐,因为他前有古人,因为他后有来者。
 
2017年2月26日于清华大学  

本文将刊于《文汇报 笔会》 

李娟:外婆的世界
原创 2017-04-19 李娟 文汇笔会

这是我们种葵花的第一年,我们举家搬到葵花地边的第一天拍摄的。
我妈在荒野中的空地上忙碌,我刚刚熬好稀饭,饿坏了的外婆迫不急待吃了起来,
赛虎默默守候着她。
每次翻出这张照片,又心酸又激动。
过去的生活永远不会成为过去。
——李娟(2017,4,17)
 

第一年,向日葵漫野开放的盛景照亮外婆人生最后一段道路。仿佛是我唯一的安慰。仿佛我无法给她的勇气与热情,葵花给她了。

之前外婆大部分时候跟着我生活,有时也送到乡下由我妈照顾一段时间。

有一次我妈打电话给我,非常害怕的口吻:“娟啊,你赶快回家吧,情况有些不对……”

“是不是外婆她……”

“唉,你外婆越来越不对劲儿了,你要是看到她现在的样子,肯定会吓一大跳。天啦,又黑又瘦,真是从来也没见她这么黑过,是不是大限要到了?你赶快回来吧,我很害怕……”

我赶紧请假回家,倒了两趟车,路上花了一整天,心急如焚。到家一看,果然外婆脸色黑得吓人,并且黑得一点儿也不自然,跟锅底似的。

我又凑近好好地观察。

回头问我妈:“你到底给她洗过脸没有?”

她想了想:“好像从来没有。”

 ……
    

外婆跟着我时总是白白胖胖,慈眉善目。跟着我妈,整天看上去苦大仇深。但又怎么能怪我妈呢?我妈家大业大,又是鸡又是狗又是牛的,整天忙得团团转。哪能像我一样专心。

在阿勒泰时,我白天上班,她一个人在家。每天下班回家,一进小区,远远就看见外婆趴在阳台上眼巴巴地朝小区大门方向张望。她一看到我,赶紧高高挥手。

后来我买了一只小奶狗陪她(就是赛虎)。于是每天回家,一进小区,远远就看见一人一狗趴在阳台上眼巴巴地张望。

我觉得外婆最终不是死于病痛与衰老的,而是死于等待。

每到周六周日,只要不加班我都带她出去闲逛。逛公园的绿化带,逛超市,逛商场。

阿勒泰对于她是怎样的存在呢?每到那时,她被我收拾得浑身干干净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一手牵着我,一手拄杖,在人群中慢吞吞地走啊走啊,四面张望。

看到人行道边的花,喜笑颜开:“长得极好!老子今天晚上要来偷……”

看到有人蹲路边算命,就用以为只有我听得到的大嗓门说:“这是骗钱的!你莫要开腔,我们悄悄眯眯在一边看他怎么骗钱……”

在水族馆橱窗前,举起拐棍指指点点:“这里有个红的鱼,这里有个白的鱼,这里有个黑的鱼……”

水族馆老板非常担心:“老奶奶,可别给我砸了。”

她居然听懂了:“晓得晓得,我又不是小娃儿。”

进入超市,更是高兴,走在商品的海洋里,一样一样细细地看,还悄声叮嘱我:“好生点,打烂了要赔。”

但是赛虎不被允许进入超市。我便把它系在入口处的购物车上。赛虎惊恐不安,拼命挣扎。我们心中不忍,但无可奈何。

外婆吃力地弯下腰抚摸它的头,说:“你要听话,好生等到起,我们一哈哈儿就转来。”

赛虎一个月大就跟着外婆,几乎二十四个小时不分离。两者的生命长久依偎在一起,慢慢就相互晕染了。它浑身弥漫着纯正的外婆的气息。它睁着美丽的圆眼睛看着我,看得我简直心虚——好像真的打算抛弃它一般心虚。

接下来逛超市也逛得不踏实。外婆更是焦急,不停喃喃自语:“我赛虎长得极光生(极漂亮),哪个给我抱走了才哭死我一场……”

我一边腹诽:那么脏的狗,谁要啊?一边却忍不住生出同样的担忧。

每次逛完回到家,她累得一屁股坐到床上,一边解外套扣子,一边嚷嚷:“累死老子了,老子二回再也不出去了。”

可到了第二天,就望着窗外蓝天幽幽道:“老子好久没出去了……”

那时候,我好恨自己没有时间,好恨自己的贫穷。我哄她:“明天就出去。”却想要流泪。
    
除此之外,大部时间她总是糊里糊涂的,总是不知身处何地。常常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收拾行李,说要回家。还老是向邻居打听火车站怎么走。

但她不知道阿勒泰还没通火车。她只知道火车是唯一的希望,火车意味着最坚定的离开。在过去漫长的一生里,只有火车带她走过的路最长,去的地方最远。只有火车能令她摆脱一切困境,仿佛火车是她最后的依靠。每天她趴在阳台上目送我上班而去,回到空空的房间开始想象火车之旅,那是她生命之末的最大激情。

她在激情中睡去,醒来又趴到阳台上。直到视野中出现我下班的身影。

她已经不知时间是怎么回事了。她已经不知命运是怎么回事了。

她总是趁我上班时,自己拖着行李悄悄跑下楼。她走丢过两次,一次被邻居送回来,还有一次我在菜市场找到她。

那时,她站在那里,白发纷乱,惊慌失措。当她看到我后,瞬间怒意勃发。似乎正是我置她于此处境地。

但却没有冲我发脾气,只是愤怒地絮絮讲诉刚才的遭遇。

有一次我回家,发现门把手上拴了根破布,以为是邻居小孩子恶作剧,就解开扔了。第二天回家,发现又给系了一根。后来又发现单元门上也系得有。

原来,每次她偷偷出门回家,都认不出我们的单元门,不记得我家的楼层。对她来说,小区的房子统统一模一样,这个城市犹如迷宫。于是她便做上记号。

这几块破布,是她为适应异乡生活所付出的最大努力。

我很恼火。我对她说:“外婆你别再乱跑了,走丢了怎么办?摔跤了怎么办?”

她之前身体强健,自从前两年摔了一跤后,便一天不如一天。

我当着她的面,把门上的碎布拆掉,没收了她的钥匙。

她破口大骂。又哭喊着要回四川,深更半夜地拖着行李就走。

我筋疲力尽,灰心丧气。

第二天我上班时就把她反锁在家里。她开不了门,在门内绝望地号啕大哭。

我抹着眼泪下楼。心想,我一定要赚很多钱,总有一天一定要带外婆离开这里。

那是我二十五岁时最宏大最迫切的愿望。
    
就在那个出租屋里,赛虎第一次做母亲,生了四只小狗。外婆无尽欢喜,张罗个没完。然而没几天又糊涂了。一天吃饭时,端着碗想了半天才对我说:“原来这些奶狗狗是赛虎生的啊?我还以为是买回来的,还怨你为啥子买这么多……”

没等我作出回应,她突然又提到另一件事,说八十年前有一家姓葛的用篾条编罩子笼野蜂,又渐渐驯化为家蜂。每次“割蜂蜜”能“割”三十桶,然后再“熬黄蜡”。细节详细逼真,听得我毛骨悚然。

我还没回过神,她又说起头天晚上做的梦。说有个人在梦里指责她,说她不好。她问道:“哪里不好?”对方说:“团团(家乡方言“到处”的意思)都不好。”

她边说边笑:“老子哪里就团团不好了?”

可就在昨天早上,她不是这么说的。梦里的那个人明明是说她好。她问:“哪里好?”对方说:“团团都好。”

我便提醒她,帮她把原梦复述一遍。令她放下筷子,迷茫地想了好久。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介入她的世界太深。

她已经没有同路人了。她早已迷路。她在迷途中慢慢向死亡靠拢,慢慢与死亡和解。

我却只知一味拉扯她,不负责地同死亡争夺她。

我离她多远啊,我离她,比死亡离她还要远。

我和她生活在一起,终日在她的时光边缘徘徊。——奇异的,难以想象地孤独着的时光。如蚕茧中的时光。我不该去试探这蚕茧,不该一次又一次干扰她的迷境。以世俗的,自私的情爱。

每天我下班回家,走上三楼,她拄着拐棍准时出现在楼梯口。那是我今生今世所能拥有的最隆重的迎接。每天一到那个时刻,她艰难地从她的世界中抽身而出。在她的世界之外,她放不下的只有我和赛虎了。我便依仗她对我的爱意,抓牢她仅剩的清明,拼命摇晃她,挽留她。向她百般承诺,只要她不死,我就带她回四川,坐火车回,坐汽车回,坐飞机回。想尽一切办法回。回去吃甘蔗,吃凉粉,吃一切她思念的食物,见一切她思念的旧人……但是我做不到。我妈把外婆接走那一天,我送她们去客运站,再回到空旷安静的出租屋,看到门把手上又被系了一块破布。终于痛哭出声。我就是一个骗子,一个欲望大于能力的骗子。而被欺骗的外婆,拄着拐棍站在楼梯口等待。她脆弱不堪,她的愿望也脆弱不堪。我根本支撑不了她,拐棍也支撑不了她。其实我早就隐隐意识到了,唯有死亡能令她展翅高飞。

本文刊于2017年4月19日《文汇报 · 笔会》李娟:繁盛
原创 2017-02-07 李娟 文汇笔会

李娟“遥远的向日葵地”专栏

一百多年前最早决定定居此处的那些农人,一定再无路可走了。他们一路向北,在茫茫沙漠中没日没夜地跋涉。走到高处,突然看到前方陷落大地的绿色河谷,顿时倒下,抚地大哭。

他们随身带着种子,那是漫长的流浪中唯一不曾放弃的事物。他们以羊肠灌水,制成简陋的水平仪勘测地势,开渠垦荒。在第一个春天的灌溉期,他们日夜守在渠边,每当水流不畅,就用铁锨把堵在渠口的鱼群铲开。
 
那时,鱼还不知河流已经被打开缺口。更不知何为农田。它们肥大、笨拙,无忧无虑。它们争先恐后涌入水渠,然后纷纷搁浅在秧苗初生的土地上。秧苗单薄,天地寂静。阳光下,枯萎的鱼尸银光闪闪,像是这片大地上唯一的繁盛。
  
冬天,河面冰封。人们凿开冰窟,将长长的红绳垂放水中。虽然无饵无钩,仍很快有鱼咬着绳子被拖出水面。这鱼长有细碎锋利的牙齿。即使已被捉在手,仍紧咬红绳不肯松口。它们愤怒却迷惑。世界改变了。
  
春天,鱼群逆流产卵。鱼苗蓬勃,河流拐弯的浅水处如堆满珠宝般璀璨闪烁。若在此处取水,一桶水里有半桶都是细碎小鱼。人们大量捞捕小鱼,晾干,喂养牲畜。牲畜吃得浑身鱼腥气。冬天牲畜被宰杀炖熟后,肉汤都是腥的。世界改变了。
 
鱼越来越少,人越来越多。耕地不断扩张,沿河两岸上下漫延。才开始它们如吸吮乳汁般吸吮河流,到后来如吸吮鲜血般吸吮河流。再后来,河流被截断,强行引往荒野深处。在那里,新开垦的土地一望无垠。无论在种子播下之后,还是农作物丰收之时,这片土地看上去总是空旷而荒凉。而失去水源的下游湖泊迅速萎缩,短短几年便由淡水湖变成咸水湖。从此,再也没有鱼了。
  
又过去了很多很多年,我们才来到这里。我们面对的又是一片逾万亩的新垦土地。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路也是新的,荒野中两行轮胎印。水渠也是新的,水泥坚硬,渠边寸草不生。仿佛一切刚刚开始。只有那条河旧了,老了,远在数公里之外。河床开阔,水流窄浅。鱼几经周折后又回来了,彼此间一条远离一条,深深隐蔽水底阴影处。
  
其实这块土地并不适合种植向日葵。它过于贫瘠,向日葵又太损地力。但是,与其他寥寥几种能存活此处的作物相比,向日葵的收益最大。如此看来,我们和一百年前第一个来此处开荒定居的人没什么不同。除了掠夺,什么也顾不上了。
  
我妈已经种了三年葵花。各种天灾,各种意外。三年都没赚到什么钱。但第四年她仍坚持播下种子。
  
记得第一年,我们全家上阵。九十三岁高龄的外婆也被带到地头。出发头一晚,无星无月,我们连夜处理种子。我妈和我叔叔两人用铁锨不停翻动种子,使之均匀粘染红色的农药。我在旁边帮忙打手电筒。整夜默默无语,整夜紧张又漫长。手电光芒静止不动,笼罩着黑暗中上下翻飞的红色颗粒,它们隔天就要被深埋大地。这种子的红色军团,在地底庄严列队,横平竖直。那时我妈和我叔叔就是点兵的大王,检阅的首长,又如守护神,持锨站在地头。而熬过漫漫长冬的荒野鼠类在地底深处遇到这些红色种子,它们绕其左右,饥饿而畏惧。后来这饥饿与畏惧渗入红色之中。

此时此刻,我妈和我叔叔的紧张与忧虑也渗入红色之中。外婆不愿离家,她在屋里咒骂,却无可奈何。她年迈衰弱,已无法离开我们独自生存。她的痛苦与愤怒也渗入这红色。同时渗入的还有我的悲哀与疲惫。我一动不动举着手电。手电光芒在无边黑暗中撑开一道小小缝隙。荒野中远远近近的流浪之物都向这道光芒靠拢。一百年前的农人也来了。哪怕已经死去了一百年,他们仍随身带着种子。他们也渴望这红色。所有消失的鱼也从黑暗中现身,一尾接一尾沉默游入红色之中。我仿佛看到葵花盛放,满目金光中充满了红色,黑暗般坚定不移的红色。
  
仿佛端着满满一碗水站在悬于万丈深渊之上的一根丝线上,我手持手电一动也不敢动。仿佛眼下这团光芒是世间最最脆弱的容器。
  
我只跟去地头帮了几天忙,刚播完种子就离开了。听说第一年非常不顺。先是缺水。平时种植户之间都客客气气,还能做到互利互助。可一到灌溉时节,争水争得快要操起铁锨拼命。轮到我家用水时常常已是半夜,我妈整夜不敢睡觉,不时出门查看,提防水被下游截走。后来干脆在水渠的闸门边铺了被褥露天过夜。尽管如此,我家承包的两百亩地还是给旱死了几十亩。接下来又病虫害不断,那片万亩葵花地无一幸免。田间地头堆满花花绿绿的农药瓶。我妈日夜忧心。她面对的不但是财产的损失,更是生命的消逝。亲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生命,再亲眼看着它们一点点枯萎……是耕种者千百年来共有的痛苦。

直到八月,熬过病害和干旱的最后二十来亩葵花顺利开完花。她才稍稍松口气。而那时,这片万亩土地上的几十家种植户几乎全都放弃,撤得只剩两三家。河下游另一块耕地上,有个承包了三千多亩地的老板直接自杀。据说赔进去上百万。
  
冬天回家,我问我妈赔了多少钱。她说:“操他先人,幸亏咱家穷。种得少也赔得少。后来打下来的那点葵花好歹留够了种子,明年老子接着种!老子就不信,哪能年年都这么倒霉?”
 
外婆倒是很高兴。她说:“花开的时候真好看!金光光,亮堂堂。娟啊,你没看到真是可惜!”
 
赛虎不语,依偎外婆脚边,什么都无所谓。
  
整个冬天,阿克哈拉洁白而安静。我心里惦记着红色与金色,独自出门向河谷走去。大雪铺满河面,鸦群迎面飞起。牛群列队通过狭窄的雪中小路,去向河面冒着白气的冰窟饮水。我随之而去。突然又想起了鱼的事。我站在冰窟旁探头张望,漆黑的水面幽幽颤动。抬起头来,又下雪了。我看到一百年前那个人冒雪而来。我渴望如母亲一般安慰他,又渴望如女儿一样扑上去哭泣。

本文刊于2017年2月7日《文汇报 笔会》

李娟:冬夜记
原创 2016-12-14 李娟 文汇笔会


         这世上那么多关于青春的比喻:春天般的,火焰般的,江河湖海般的……在我看来都模糊而虚张声势。然而我也说不清何为青春。只知其中的一种,它敏感,孤独,光滑,冰凉。它是雪青色的,晶莹剔透。它存放于最冷的一个冬天里的最深的一个夜里,静置在黑暗的柜台中。它只有花生大小。后来它挂在年轻的胸脯上,终日裹在香气里。


小时候的富蕴县,冬天真冷啊。睡到天亮,脚都是冰凉的。我和我妈睡一个被窝,每当我的脚不小心触到她,总会令她惊醒于尖锐的冰意。被子那么厚,那么沉,却是个大冰箱,把我浑身的冰冷牢牢保存。然而被子之外更冷。我俩睡在杂货店的货架后面。炉火烧到前半夜就熄透了,冷却后的铁皮炉和铁皮火墙比一切的寒冷都冷。那时,我还是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已经开始失眠了。我总是静静躺在黑暗中,相峙于四面八方的坚固寒意。不只是冷,潜伏于白昼中的许多细碎恍惚的疑惑也在这寒冷中渐渐清晰,膨胀,迸裂,枝繁叶茂。我正在成长。一遇到喧嚣便欢乐,一遇到寂静便恐慌。我睡不着,又不敢翻身。若惊醒我妈,她有时会温柔地哄我,有时烦躁地打骂我。我不知道哪一个是真实的她。我活了不到十年,对所处世界还不太熟悉不太理解。好在不到十年就已经攒存了许多记忆,便一桩桩一件件细细回想。黑暗无限大。我一面为寒冷而痛苦,一面又为成长而激动。

就在这时,有一个姑娘远远走来了。

我过于清晰地感觉到她浑身披戴月光前来的模样。她独自穿过长长的,铺满冰雪的街道,坚定地越来越近。仿佛有一个约定已被我忘记,但她还记着。

我倾听许久,终于响起了敲门声。

我惊醒般翻身坐起。听到我妈大喊:“谁?”

仿佛几经辗转,我俩在这世上的联系仍存一线细细微光。仿佛再无路可走,她沿光而来。在门的另一边轻盈停止,仿佛全新。

她的声音清晰响起:“我要一个宝葫芦。雪青色的。”

我妈披衣起身,持手电筒走向柜台。我听见她寻摸了一阵,又向门边走去。我裹着被子,看到手电筒的光芒在黑暗中晃动,看到一张纸币从门缝里递进来,又看到我妈把那个小小的玻璃饰品从门缝塞出去。这时,才真正醒来。


小时候的富蕴县真远啊。真小。就四五条街道,高大的杨树和白桦树长满街道两侧,低矮的房屋深深躲藏在树阴里。从富蕴县去乌鲁木齐至少得坐两天车。沿途漫长的无人区。我妈每年去乌鲁木齐进两到三次货。如果突然有一天,县里所有的年轻姑娘都穿着白色“珠丽纹”衬衫、黑色大摆裙及黑色长筒袜;或者突然一天,所有人不停哼唱同一个磁带专辑的歌——那一定是我家的小店刚进了新货。在小而遥远的富蕴县,我家小店是一面可看到外面世界些微繁华的小小窗口。

又有一天,所有年轻人每人颈间都挂着一枚葫芦形状的玻璃吊坠,花生大小,五颜六色,晶莹可爱。“宝葫芦”是我妈随口取的名字,一旦叫开了,又觉得这是唯一适合它的名字。我知道它的畅销,却从不曾另眼相看。还有“雪青色”,也从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然而一夜之间突然开窍。从此一种颜色美于另一种颜色,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更令人记挂。原来世上所有美丽的情感不过源于偏见罢了。我偏就喜欢雪青色,偏要迷恋前排左侧那个目光平静的男生。盲目任性,披荆斩棘。我在路上走着走着,总是不由自主跟上冬夜里前来的那个姑娘的脚步。我千万遍模仿她独自前行的样子,千万遍想象她暗中的美貌。又想像她已回到家中,怀揣宝葫芦推开房间门。想象那房间里一切细节和一切寂静。我非要跟她一样不可。仿佛只有紧随着她才能历经真正的女性的青春。

我总是反复想她只为一枚小小饰品冒夜前来的种种缘由。想啊想啊,最后剩下的那个解释最合我心意:她期待着第二日的约会,将新衣试了又试,难以入睡。这时,突然想起最近年轻人间很流行的一种饰品,觉得自己缺的正是它,便立刻起身,穿上外套,系紧围巾,推开门,心怀巨大热情投入黑暗和寒冷之中。

我见过许多在冬日的白天里现身的年轻姑娘,她们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穿一样的外套,梳一样的辫子,佩戴一样的雪青色宝葫芦。她们拉开门,掀起厚重的门帘走进我家小店,冰冷而尖锐的香气迎面扑来。她们解开围巾,那香气猛然浓郁而滚烫。她们手指绯红,长长的睫毛上凝结白色的冰霜,双眼如蓄满泪水般波光潋滟。她们拍打双肩的积雪,晃晃头发,那香气迅速生根发芽,在狭小而昏暗的杂货铺里开花结果。

我是矮小黯然的女童,站在柜台后的阴影处,是唯一的观众,仰望眼前青春盛况。我已经上三年级了,但过于瘦弱矮小,所有人都以为我只是幼儿园的孩子。说什么话都不避讳我。我默默听在耳里,记在心里,不动声色。晚上睡不着时,一遍又一遍回想。一时焦灼一时狂喜。眼前无数的门,一扇也打不开。无数的门缝,人影幢幢,嘈嘈切切。无数的路,无数远方。我压抑无穷渴望,急切又烦躁。这时敲门声响起。雪青色的宝葫芦在无尽暗夜中微微闪光。霎时所有门都开了,所有的路光明万里。心中雪亮,稳稳进入梦乡……然而仍那么冷。像是为了完整保存我不得安宁的童年,世上才有了冬天。


这世上那么多关于青春的比喻:春天般的,火焰般的,江河湖海般的……在我看来都模糊而虚张声势。然而我也说不清何为青春。只知其中的一种,它敏感,孤独,光滑,冰凉。它是雪青色的,晶莹剔透。它存放于最冷的一个冬天里的最深的一个夜里,静置在黑暗的柜台中。它只有花生大小。后来它挂在年轻的胸脯上,终日裹在香气里。

青春还有一个小小的整洁的房间,一床一桌,墙壁雪白,唯一的新衣叠放枕旁。是我终生渴望亲近的角落。小时候的自己常被年轻女性带去那样的空间。简朴的,芬芳的,强烈独立的。我坚信所有成长的秘密都藏在其中。我还坚信自己之所以总是长不大,正是缺少这样一个房间。我夜夜躺在杂货铺里睡不着,满货架的陈年商品一天比一天沉重,一夜比一夜冷。白天我缩在深暗的柜台后,永远只是青春的旁观者。

那时的富蕴县,少女约会时总会带个小电灯泡同去,以防人口舌。同时也源于女性的骄傲,向男方暗示自己的不轻浮。我常常扮演那个角色,一边在附近若无其事地玩耍,一边观察情意葳蕤的年轻男女。他们大部分时候窃窃私语,有时执手静默。还有时会突然争吵起来。后来一个扭头就走,一个失声大哭。

她大哭着冲向铺满冰雪的河面,扑进深深积雪,泪水汹涌,浑身颤抖。很久后渐渐平复情绪,她翻身平躺雪中,怔怔眼望上方深渊般的蓝天。脸颊潮红,嘴唇青白。冬天的额尔齐斯河真美啊!我陪在她旁边,默默感知眼前永恒存在的美景和永不消失的痛苦。就算心中已透知一切,也无力付诸言语。想安慰她,更是张口结舌。真恨自己的年幼。我与她静止在美景之中,在无边巨大的冬天里。

有时候我觉得,一切的困境全都出于自己缺了一枚宝葫芦。又有些时候,半夜起身,无处可去。富蕴县越来越远。可一到夜里我还是睡在货架后面。假如我翻身起床,向右走,走到墙边再左转,一直走到尽头,就是小店的大门。假如我拔掉别在门扣上的铁棍,拉开门,掀起沉重的棉被做的门帘,门帘后还有一道门,拔开最后一道门栓我就能离开这里了。可是没有敲门声,也没有宝葫芦。似乎一切远未开始又似乎早已结束。我困于冰冷的被窝,与富蕴县有关的那么多那么庞大沉重的记忆都温暖不了的一个被窝。躺在那里,缩身薄脆的茧壳中,侧耳倾听。似乎一生都处在即将长大又什么都没能准备好的状态中。突然又为感觉到衰老而惊骇。

本文刊2016年12月14日《文汇报·笔会》

鲍尔吉·原野:火山杨
日期:2013-09-22作者:鲍尔吉·原野点击:4148转播到腾讯微博
       在人遭遇劫难之前,地球已遭遇过无数劫难,冰川、汪洋曾经覆盖地球。那些劫难无人知晓——人所能知晓的事情太有限了。山顶岩石里的贝壳化石细微地述说海洋的步履,沙漠里孤兀矗立的石块留下冰川的脚步。地球在汪洋或冰川的时代,并不是毁灭,只是它轮回的一瞬,海水与冰川撤去,地球又耐心地从头开始,培育低级生物,使之高级,繁衍万物。我们在路旁看到小小的蕨类植物,相当于看到地球鸿蒙初开的景象。从羽毛式的蕨类植物身上,我们可以想象经历亿万斯年,地球重新长满了大树与鲜花,昆虫和鱼类都找到各自的归宿。
  在地球的劫难中,遭劫的并非地球,而是地球上的生物,包括动物和植物。然而动植物重新长出来——当阳光、土壤和水分具备之后,它们开始恢复生命。用“恢复”描述生命也许不对,动植物的种群并不以个体衡量,只有人以“人这一辈子”描述单一的、不可重复的生命。遍地的青草,是青草集体的生命,它们共享一条命。
  人所能目睹的地球劫难,大约只有火山爆发——地震只是人与人居的劫难——火山喷发之后,地表一片焦土,像我在五大连池所见到的景象。
  实话说,我并没想看火山遗址,就像不想看车祸现场一样。来到,所见到的是如前所说的“一片焦土。”二百多年前这场火山爆发,把埋在山里的黑色玄武岩化为流水,喷射天空,尔后落地,形态如烧过的树一样,成了一段一段的焦炭。就化学性质判定,这些不成样子的焦炭,仍然是玄武岩。
  站在火山口边上往下看,我不知我要看什么。这是巨大的漏斗型的深渊,黑色。那股冲天而起的熔岩的火柱早已消失了。我感到,时间在这里也消失了。人们说,时间不具备及物性,说时间是物质之外的客观存在(听上去很别扭)。但我觉得时间的及物性很强。时间挤在花的蕊里,挤在梳刘海的儿童的额头上。时间站在雨后的笋尖上,时间拽着引体向上者的胳膊打滴溜。时间蹲在电视机里,趴在屋檐的雨滴身上。时间忘记了黄花梨木的生长,但没忘记让它坚固。它忘记了老年人的存在却没忘记让他们死亡。时间一定有喜欢去的地方和不喜欢去的地方。有的地方,时间从来没来过,比如沙漠和五大连池的火山口。
  时间不愿意停留的火山口,人像一群奇怪的动物在坑边逡巡。他们围着一圈儿向坑里看,不知看什么。石头从坑底排列到坑沿,块块充满死寂。在河边,我们看到的鹅卵石像看一条条干鱼,仿佛先前它们在水里活过。看山里的石头,更感觉它们是活的,是山的肉或者叫筋腱。而火山口的每块石头都是石头的尸体,大大小小都如此。我说我感到不安就是这原因。密密麻麻的石块被1729年的火柱烧死了,匍蔔在地,没有声音,没有流水,没有青草。我们看到了地球当年的劫难和它永不愈合的伤口。
  而大自然永不绝望,脆弱的是人而非大自然。离开火山口,在参观其他地方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勃勃生机。当年火山把玄武岩化为焰火狂欢之后,这些焰火洒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土地上,似焦炭。我说过,在火山口没见到青草。但在焦岩之上,在好像犁过的石头的黑波浪上,我看到了萋萋青草,在这里邂逅了生命。青草长在黑波浪的转折处,那里面有土和水分。我们驱车向前走,穿过了一大片树林。导游停下车,说这是一片火山杨。
  火山杨?它们的脚底下就是石头的黑波浪,上面覆盖着薄薄一层土。这些树貌不惊人,纤弱不直。导游说:这里一根拇指粗的火山杨已经生长了几十年。一棵一米多高的火山杨,有几十米的根扎在地下(岩石里)盘绕。
  一米高的、拇指粗的树在地下有几十米的根,这让我惊呆。我想下车摸摸这些树。在火山景区,行人都不可以离开栈道,摸不到树。
  它们成精了。树之成精,如人之成圣,是从轮回中转脱涅槃的达彼岸者。它的几十米的根是为了找到水,它自己就是一口井。当一棵树要这么难吗?命运让它在火山熔岩里当一棵树就要经历这些磨难。这些“小”树实际上都是老树。它们跟胸径五六十公分的树有一样的树龄。如果把人放到一个艰苦的地方,他也许会跑掉,但树跑不掉。它不仅要留在这里,还要站立,要活着。我想象这些“小”树在慢慢生长,夏日缺水,冬日是几个月的白雪严寒。对树来说,这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火山杨的幸运在于它不知道长在海南与江南的树是怎么活的。活得太容易等于活得太仓促,太快长粗长大,长完了一生。马丁·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里说的:“倘若存在就是生命,那就没什么问题,就没什么答案需要回答。”
  是的,对火山杨不需要说什么艰难、致敬一类的话,它的存在就是它的生命。它的生命以及所有成败都在它的存在之中,在它的纤弱的躯干和与其他杨树看不出区别的叶子里。对火山杨而言,对静默的山峰、河流和小小石子而言,它们的存在集合了无法知晓的残酷与欢欣,而它们却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就这样,这些葱绿的火山杨长在这里。我为树林没有小鸟陪它们有一点遗憾,但这不是问题所在。人说这里还有圆耳朵的小火山兔和细细的火山蛇。我觉得它们活得很壮烈,它们自己觉得活得很甘美。人永远了解不到大自然的内心。
      来源:文汇报


马的眼镜
莫言

1984年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办文学系,徐怀中老师是首任主任,我是首届学员。我们是干部专修班,学制两年。怀中老师只担任了一年主任,便被调到总政文化部任职去了,但他确定的教学方针以及他为这届学员所做的一切,却让我们一直牢记在心。今年三月初,文学系邀请怀中老师去讲课,因老人家年近九秩,怕他太累,便让我与朱向前学兄陪讲。讲座上,我忆起北京大学吴小如先生给我们讲课的事,虽寥寥数语,但引发了怀中师的很大感慨,于是,我就写下这篇文章,回忆往事,以防遗忘。
    
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1984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因为找不到当年的听课笔记,不能准确罗列他讲过的内容。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徐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记得在下课前他还特意说:我读过你们的小说,发现你们都把“寒”毛写成了“汗”毛,当然这不能说你们错,但这样写不规范,接下来他引经据典地讲了古典文学中此字都写作“寒”,最后他说,我讲了这么多课,估计你们很快就忘了,但这个“寒”字请你们记住。
    
现在回想起来,吴先生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寒”字,是不是有什么弦外之音呢?是让我们知道他寒心了吗?还是让我们知道自己知识的浅薄?
    
其实,我从吴先生的课堂里,还是受益多多的。他给我们讲庄子的《秋水》和《马蹄》,我心中颇多合鸣,听着他绘声绘色的讲演,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故乡一望无际的荒原上野马奔驰的情景,还有河堤决口、秋水泛滥的情景。后来,我索性以《马蹄》为题写了一篇散文,以《秋水》为名写了一篇小说。《马蹄》发表在1985年的《解放军文艺》上,《秋水》发表在1985年的《莽原》上,这都是听了吴先生的课之后几个月的事儿。
    
这两篇作品对我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蹄》表达了我的散文观,发表后颇受好评,还获得了当年的“解放军文艺”奖。《秋水》中,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名称,从此,这个“高密东北乡”就成了我的专属文学领地。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我是在《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中第一次写下了“高密东北乡”这几个字,在国内外都这样讲,后来,我大哥与高密的几位研究者纠正了我。《秋水》写了在一座被洪水围困的小土山上发生的故事,“我爷爷”“我奶奶”这两个“高密东北乡”的重要人物出现了,土匪出现了,侠女也出现了,梦幻出现了,仇杀也出现了。应该说,《秋水》是“高密东北乡”的创世纪篇章,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那天好像还下着雪——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我们的阶梯教室的门正对着长长的走廊,门是两扇关不严但声响很大的弹簧门。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阶梯教室南侧有门有窗,外面是礼堂前的很大一片空场。因为我坐在第七排最南边的座位上,侧面便可见到窗外的风景,那天下雪的印象多半由此而来。我记得我不好意思看吴先生的脸,同学们不来上课造成的尴尬却要我们几个来上课的承受,这有点不公平,但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有一次学校组织学员去郊区栽树,有两位同学躲在宿舍里想逃脱,被我揭发了,从此这两人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街上碰见了某一位,我热情地上前打招呼,他却一歪头过去了,让我落了一个大大的没趣。由此我想到,揭发别人,是一件得罪人最狠的事,但不揭发,心里又恨得慌,这也算做人之难吧。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我当时也许想到了据说黑格尔讲第一课时,台下只有一个学生,他依然讲得慷慨激昂的事,而我们有五个人,吴先生应该满足了。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 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咣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
    
“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本文即将刊于《文汇报-笔会》

长江四鲜漫忆 | 丁帆
原创 2017-03-30 丁帆 文汇笔会


长江鱼类中被历代文人墨客称颂鲜美者无非是那几个种类,素有三鲜和四鲜之争,无非就是鲥鱼、刀鱼、鮰鱼、银鱼与河豚,其排列次序各地不同,据我看,皆因所处的水域不同而定。由海洋洄游江河的鱼类品种主要是河豚、刀鱼、鮰鱼、银鱼、鲈鱼、鳗鲡、松鱼等,为什么公认度最高的是鲥鱼呢?作为溯江河类的鱼种,它们多于春末夏初洄游,分别从黄海、东海、南海进入长江、钱塘江和珠江产卵繁殖,而入长江的鲥鱼洄游距离最远可达宜昌,所以它的鲜美味道因受众面大而备受好评。鮰鱼(学名为长吻鮠)产卵期在四至六月间,集中于长江中游,洄游距离甚至可达上游的沱江,此鱼主要洄游于长江流域,但分布极广,闽江、珠江淮河、辽河也有其踪迹。鲈鱼也是洄游距离甚远的鱼种,一句“休说鲈鱼堪脍”就扬名天下,却难以列入江鲜三甲。刀鱼(学名为凤鲚、刀鲚)最远可上溯洄游到洞庭湖一带,但是最佳赏味期却在洄游长江下游的时节。银鱼则是三月下旬开始进入江河下游产卵,受精卵随江流入海发育生长,第二年又回到江河下游产卵。河豚亦是如此,每年三月下旬开始在长江下游产卵,它们的生活方式就决定了人们对江鲜的不同评价标准。
    
之所以啰啰嗦嗦地掉书袋,就是想说明:因为不同鱼种的生活习性各异,就造成了不同地区选择美味标准的差异性,上游地区的食客因为难以品尝到下游地区的美味,所以无法参照和鉴别它们之间的鲜美差异性。因此,下游食客的标准是最可靠的,任何洄游的鱼种都得过下游的关口。如果选择长江四鲜,窃以为,应为河豚、刀鱼、鲥鱼和鮰鱼。历代的许多食客之所以不选河豚鱼入江鲜的原因就是他们很少有人品尝过河豚,一是因为它们只栖息在长江下游,只有下游的食客才有资格冒险;二是因为剧毒,勇食者寡。也许就是上述两点,河豚便溢出了人们的评价体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它应为江鲜三甲之冠!君不见扬子江中的扬中县每年都举办河豚美食节吗?银鱼因为体量小,只能做成银鱼蛋羹之类的辅菜,便失去了型的气势与韵味,只好忍痛割爱给河豚鱼或是鮰鱼了。若是只选三鲜,那么就十分简单了,去掉鮰鱼便是。因为已经专门写过河豚的文章,下面只谈另外三鲜。
    
儿时在大院食堂里吃鲥鱼也算是上等菜肴了,价格堪比红烧肉,两毛钱一盘清蒸的鮰鱼段,肉质细腻,鳞下一层厚厚的油脂,一口下去,香脂满口,鲜美无比,不像现如今的鲥鱼,端上席来是整条的,其貌小而猥琐,看起来就如鲞鱼干一般,肉质干瘪且粗松,口感甚差,微鲜中尚存一丝腥气。殊不知,野生的鲥鱼是旧时的贡品,块头甚大,大者有十来斤的,我们当年所食的只是一小块而已,其鱼鳞大者如铜钱一般,小者也如大拇指甲一样,做法也很简单,厨师告诉我们,只须加葱姜酒,外加一小块猪板油在每盘鱼肉之上清蒸,原汁原味的鲥鱼就会让你回味三日。这样的鲥鱼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就绝迹了,有一次江苏作家协会开会,鲥鱼上席后,一干人大谈旧时吃鲥鱼的体会,记得有人还专门讲了过去大户人家烧制鲥鱼时如何将大片的鱼鳞用线穿起来一同下锅的做法。人们在怀旧的述叙中都忘却了动箸,当有人提醒吃鱼时,传来的是一片今不如昔的慨叹。鲥鱼乃时鱼,吃的就是一个时鲜,一俟鲜味尽失,怎得个鲥之意也。苏东坡虽赞赏有加,却将它和鲈鱼相比:“尚有桃花春气在,此中风味胜鲈鱼”,便是降低了它皇家贡品的贵气。清人吟咏鲥鱼的诗词甚多,除何景明、谢墉、吴嘉纪、郭士璟等人外,郑板桥的诗词最为大俗大雅:“江南鲜笋趁鲥鱼,烂煮春风三月初。”“四月樱桃红满市,雪片鲥鱼刀。”难怪“吾将终老于此。”可见此鱼美味之魅力。
    
其实,刀鱼作为洄游鱼,也分三种,有江刀、河刀与海刀,毋庸置疑,江刀是最为鲜美的鱼种,其次才是河刀和海刀,我想,其他洄游鱼种亦是如此吧。刀鱼刺多,儿时,大人一般是不让小孩吃这种鱼的,至多就是取其中段脊背处的一丝肉让孩子们尝尝鲜味,张爱玲的人生三恨中就有恨鲥鱼刺多。当然,江南有许多孩童天生就会吐刺,他们似乎从基因里就带有这样的天赋,一条条小刀鱼在他们的齿舌间翻转,真可以用“口舌如簧”来形容,瞬间,桌上就是一堆整齐的鱼刺,让观者目瞪口呆。虽然我没有那种吃刀鱼的本领,但也不至于被刺所卡,即便有小刺卡在喉咙,用馒头或饭团吞咽即可,从不大惊小怪。常常遇到北方人很自谦地说,我不会吃这种鱼,因为这鱼的刺太多了。其实这是太把鱼刺当回事了。倒是十几年前去苏北的靖江吃长江三鲜(河豚、刀鱼、鲥鱼),那里的刀鱼吃法解决了许多不善剔刺的食客怕刀鱼刺多的困扰。清蒸刀鱼或油煎刀鱼在上席前,厨师就拎起鱼头将脊骨主刺剔除了,一条条勉强成型的鱼肉供食客享用,从此免除卡刺之扰,美餐无忧。最令人吃惊的是,俟你刚刚品尝完无刺刀鱼肉的美味,厨师就端上一盘现炸的刀鱼头骨,撒上椒盐,连头咀嚼,香软酥脆,亦为一道绝妙菜肴。可惜我没有追问这种民间的烧制法,是旧有的,还是创新的。历代吟咏刀鱼的诗句甚多,比如大食客、大文豪苏轼:“还有江南风物否,桃花流水鮆鱼肥。”但他那句“恣看修网出银刀”虽好,却敌不过同代人刘宰“腮红新出水”句和高似孙的“鮆鱼一尺楷杷小,放溜船来酒满樽”,更不如元人贡师泰的“狄笋洲青鸥鸟狎,杨花浪白鲚鱼鲜。”
    
鮰鱼肯定不像河豚与刀鱼那样矜贵,说到鮰鱼,让我最难忘的一次就是十几年前在江都的大桥镇吃过的鮰鱼。自此,我才确信“食在民间”的真理。说实话,那次也是奔着河豚去的,但是鮰鱼的烧制却盖过了河豚大菜。记得那是一个十分简陋的餐厅,方桌条凳,让人想起了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刀鱼用完,上来的是一大盘红烧鮰鱼,我不知店家用的是什么祖传的秘制方法,让你吃后回味再三,不用勾芡,却能够把汤汁烧进肉里骨中的红烧鱼还是第一次领教,厨师硬是把一条肥硕的大鮰鱼烧到了绝妙,那是我生平吃到的空前绝后的红烧鱼,当时就赞不绝口,诸兄也都忘了举杯,径直悄无声息地大快朵颐,瞬间便风卷残云,中途只为鮰鱼肚谦让了一句——谁都知道那是鮰鱼最好吃的部位了,肥而不腻,弹性十足,口感极佳。
    
鮰鱼的吃法也是分红白两种的,却偏偏许多大酒店里不懂行的餐饮部经理愣是弄出笑话来。记得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南京十分有传统名望的酒店里吃饭,其中点了一条鮰鱼,而菜单上却只有白汁鮰鱼一款,心想原料是一样的,就让他们改成春笋红烧鮰鱼,未想到餐饮部经理却回答道:这道菜没有红烧的,只能白汁,这是烹饪的行规。她如此一说,我倒较起真来了,便说,你请大厨就按我的说法去烧,果然,消息传来,可以!待酒过三巡,一条春笋红烧鮰鱼上桌,我一尝,便请来餐饮部经理,与她附耳道来:你和总厨说,这道菜没有“内口”!经理脱口便问,何为“内口”?我说,你和总厨一说他就明白了。俄尔,鹅冠高帽的总厨抱拳而出,曰:前辈,失敬!失敬!我重做一道菜赔罪了。如此一出戏份,让同桌食客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所谓“内口”,就是先用盐腌渍过再烧制;而在烧煮过程中才后加盐者为“外口”。他们不知道我年轻时曾经混迹于一干特级烹饪教师之中,除了略通烹饪技法理论与实践外,还知晓这个行当的“切口”。我小试牛刀,便也蒙混过关,总厨便视我为道中同仁了。此为吃鮰鱼吃出的花絮。
    
最后,我要强调一下的是江鲜中被人们遗忘与忽略掉的一味江鲜——白鱼,江白亦是长江独有的江鲜,据说过去江匪绑架赎票,就是用此鱼来定价的。江洋大盗大凡绑架一个儿童,都端上一道清蒸江白让孩子吃,视其第一筷吃哪个部位而定价:吃无刺的脊背肉价格最低,这是较穷人家子弟;食肚腩者为中,这是小康殷实之家子弟;而第一筷去捅鱼眼部位者活肉者价格为最,因为这是大户人家子弟。江白作为一种具有大众审美口味的鱼类,它就是巨型刀鱼的翻版,刺多,但口味也很鲜美,价格也不高,且野生者众,不失为江鲜中大众版的选择。
    
当然,还有可与鮰鱼一拼的就是江鲶,那也是江鲜的好味道。
    
不过,三鲜也好,四鲜也好,我们现在吃到的江鲜多为“伪江鲜”,也就是说,这些江鲜绝大部分都是养殖的。它们浩浩荡荡地从养殖基地出槽入罐,运往各地。更广大的食客们能够品尝到长江四鲜,这固然是好事,但此江鲜绝非昔日的彼江鲜,因为野生江鲜的美味与养殖江鲜有天壤之别,偶见有江上的渔船捕捉到一两斤野生刀鱼,单尾达四两者,最高价就可达上万元一斤,可见渔家卖的是个鲜字。归根结底,江鲜还是野生的鲜美。

本文即将刊于《文汇报 · 笔会》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879

Trending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