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右派分子反右前后发言记录
民主同盟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是重灾区,据统计,如果按反右运动设计者右派约占知识分子总人数5%的比例算,民盟中央的反右运动,基本是规定比例的六倍以上,民盟的基层盟员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比例也远远高于其他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笔者近期由于收到了几份淮南市民盟在反右运动前后的会议记录资料,根据资料查询了一下淮南民盟在反右时的情况,根据中国民主同盟淮南市委员会编纂的《淮南民盟志》所记载,“1958年7月,整风反右运动基本结束。运动期间,发生了反右扩大化现象,一批同志受到错误批判斗争。有24位盟员错划为右派(约占盟员总数的44%),其中4人被劳教,盟组织被诬为恶性发展,陷入瘫痪状态。”(P8)这个比例远远高于全国的水平,甚至比民盟中央高层被划为右派的30%左右的比例还高,从这个数据来看民盟基层更是反右运动的重灾区。
笔者收集到的这几份有关淮南民盟组织资料共四本,一本是1956年3月开始到1957年元月7日结束的民盟淮南市直属小组的会议记录,一本是1958年10月开始到1959年12月27日结束的淮南民盟田家庵盟小组会议记录,一本是“记录本”,记录了几位盟员的检讨书及某位淮南民盟领导在某次大会上的讲话底稿,上面没有记录时间,但按照内容来看应该是1959年的,还有一本标明为“支部发文簿(3)”,记录了民盟淮南支部向上级部门汇报本支部反右情况的文件底稿。
在“支部发文簿(3)”中记录了对十二位右派盟员处理的情况,这十二位盟员分别是:李明谷(四中教员)、刘格非(淮师总务主任)、单群(三中教员)、李成德(九矿业余学校教员)、王祖荃(技校教员)、邰浩然(煤校教员)、洪祖惠(淮师教员)、叶瘦弦、杨首之、吴福花、赵永晗、于哲贤(煤校教员)。(注:有些名字因手写笔迹潦草,可能有误)在1958年的会议记录本中还记录了淮南民盟主要领导人之一郭兴安也被划为了右派。二十四位右派中其他十一位在记录中没有出现,也许他们不属于民盟淮南田家庵支部而属于其他支部。
在提到的十三位右派中,叶瘦弦在淮南算是一位老民盟盟员,在“盟淮整字第27号”的文件底稿中提到了对他的处理意见:
中共淮南市委统战部:
淮师、三中、煤校等单位对右派分子的处理业经宣布。我组于本月11日召开了整风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对上述各单位的盟内右派分子洪祖惠、叶瘦弦、杨首之、吴福花、赵永晗等五人的组织处理,进行了研究讨论。根据行政处分,结合“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处理党派内部右派分子的若干原则规定”和各人的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如下的初步决定,特报请审核。
1958年5月18日
附名单:
右派分子叶瘦弦:
行政处分:保留公职,送农村监督劳动,每月给15元生活费。工会开除会籍。
组织处分:叶瘦弦系1950年参加民盟,但对民主革命没有贡献,对抗党的领导,在鸣放前后与郭兴安、刘格非等组织反党集团,问题交代后,悔改表现不好。根据以上情况,决定予以开除盟籍处分。
1958年5月19日
根据《淮南民盟志》介绍。淮南民盟在1951年成立了临时小组,1952年发展为民盟淮南直属小组,当时盟员为9人,叶瘦弦应该是淮南最老的一批盟员,当时叶瘦弦在淮南三中任美术教师。在处理意见中提到民盟对叶瘦弦的处分是开除盟籍,但在1958年后的会议记录中仍然可以看到叶瘦弦参加并发言的记录,因此最后的处分也许是留盟查看。正是因为这样的处分,倒是让我们可以从他在反右前和反右后的会议发言记录上对比一下他的变化,并了解一个右派分子的具体生活处境。
在1956年3月开始的民盟淮南市直属小组的会议记录中,笔者摘录叶瘦弦的大部分会议发言:
1956年3月16日,叶瘦弦:
1、(1)对党委提出意见,不应顾虑,革命工作,没有什么里子面子。
(2)提请组织向张同志帮助一下,为什么不能学习、不活跃,领导上这样谈是很粗暴的,不能解决思想问题。
(3)对小组意见,小组生活,什么都能谈,不是发牢骚,目前规划还未拿出来。
2、学习方法,我是参加中级组,希望能在一年内学完。
3、业务学习方面,过去学的是图案,现打算加强学油画,对教育学、心理学多看看。
4、(1)希望老郭子开会时能谈一谈,校长对洪祖慧不应提升两级,且其作风不好,孙校长自己也要学文化,在校重视自然组,忽视其他。
(2)我固然有缺点,但孙校长对我是有距离的。我自己教书多年,等级待遇不符(我从22岁即教书),生活负担,现在是个问题,周总理报告后,我才敢提出。
(3)我现在负担很重,教书以外,还担任班主任,对内校刊,对外画刊,还有多机关找我写字。
(4)(学)校长发奖工作中,普遍发小本子,起不了刺激作用。
1956年4月20日,叶瘦弦:
为什么提出方针任务,根据国际形势,完成我们的方针,必须有任务。体会:照文字上易于体会,实际做起来难,发挥潜力,首先要解决思想情绪。搞好关系,在理论上,在党的中央,都是正确的,就是到下来不明确,从未听到谈起民主党派。我不打算强调自己的缺点,党也要支持,否则工作也不能推行。
从个人打算,也要干工作,把工作搞好。
越是强调方式方法,下面越是不能对上面提意见,上面就能以教训的姿态,教训一番,要以同志式的领导,不能以家长式的领导。
1956年5月18日,叶瘦弦:
(1)小组生活呆板,方式不多样,会议内容不丰富。
(2)能经常按时过组织生活。
(3)小组内容多规划,应搞出规划提纲,可由大家讨论。
(4)小组计划有经常的,也有临时的,如个人有什么事,或有运动,一个会议要解决那些关键。
缺乏流露出同志的感情——我们不应考虑那一个的脾气,大家来谈谈,谁的意见对是不对。
(5)对汪组长意见:1、能认真负责,对同志有缺点,是应严格的。同志的对的与不对的,都应肯定。组织应有温暖。
老刘现在就有这样的情况,不提意见,如果不提意见,是否说这个同志就好了?那也不一定。
(6)开会时间没有能掌握,小组长负组织责任,大家要想点子,我们的会有时候谈到那里是那里,此外星期五有时不开的,也开了。开会应有重点,如谁在岗位有什么事,倒是张修良这次学习,如何鼓励他大胆搞。
(7)平时个别联系,时间也受限制,同时也是自然形成,不是形式也做一做。
1956年8月15日,叶瘦弦:
建立感情关系,把材料研究一下,那些可以交给他看。发展靠着党,但不能每件事都找党。大胆放手干,发展是每个盟员的政治任务,支部应召开(××)会议,研究接下来的规划,深入、具体的交给每个盟员,不通的地方再交换意见。
从这些讲话中可以感受的到叶瘦弦是一位有个性、敢于说话、积极进步,并且有些自负的人,无论是对党组织还是盟组织都敢大胆提意见,也许正是这样的个性,在反右中被划为右派。根据处分决定,被送往农村监督劳动。在1958年10月开始的淮南民盟田家庵盟小组会议记录本上,1959年3月30日第四次小组会的记录中又开始有了叶瘦弦的发言记录,不过这些讲话与以前已经完全不同了,现摘录其中的一部分:
1959年3月30日第四次小组会
叶瘦弦:(1)工作情况:我回来才两星期,在回来时校长也同我谈过种蔬菜,现在已有两周还未摸到头绪,因为农场土地原来不是园地,(看)一下工作太不主动。等学校房子盖好后我准备去住,从早到晚干下去,从回来时就下决心把工作搞好,精神很愉快。我希望能把一百亩多地蔬菜都长好,不但供学生吃,还要有余。
(2)思想情况:在劳动干得满头大汗,但有个别学生对我讽刺甚至打击,如我干出汗时脱衣服,就有学生说我脱狗皮。我愿意接受学生监督,更当百倍努力来干,如有侮辱我,对我情绪有些降低,请组织上考虑向三中领导谈一下。另外学生在劳动中不听话,学校也要求要这样做。
1959年4月19日 第五次小组会
叶瘦弦:对学校农场指导生产的汪老师有些意见,认为汪子分配任务时有混乱情况,使他工作不好做。在蔬菜生产上他向汪提出的(意见),有的被采纳,有的未被采纳,他感觉很被动,缩手缩脚。
1959年6月28日 第五次小组会(注:原文如此)
叶瘦弦:全国很多干部下放农村劳动,这不但可以对知识分子得到改造,同时政治意义很大,可以对农民教育启发,鼓舞他们的革命干劲。
现在学校调我到教导处搞抄写工作,遇到些困难,但我都能克服,思想上认识到要坚决服从组织分配,不但干而且要干好。前次我烧澡堂子,每天晚上都把池子刷洗干干净净,这方面别人是不知道的,但我不考虑要别人知道,这是劳动态度问题。增产节约问题我从烧时每天要500斤煤,后来减到350斤。在学习方面我向组织上汇报一下,我利用工作空间时间阅读报纸,每天抄录时事问答摘要,看政治理论,经常写笔记,如我目前阅(读)“人怎样会犯错误”。思想上现在考虑长期劳动就我专业(画画)丢了,将来怎样搞?
1959年10月18日 第八次小组会
叶瘦弦:(1)最近我不搞烧澡堂工作,学校领导决定叫我与陈希平对调,搞动物园工作。目前猪、鸭等在发瘟。这项工作我是接受了,但思想上也存在顾虑。这项工作别人不愿意干叫我干,这是给我一次考验接受党的领导的程度如何,再结合国庆节座谈会和上次盟员大会的教育启发,因而我认识到接受党的领导要坚决,不能被困难吓倒,同时我决心把这一工作做好。
(2)我在靠拢党的领导做的不够,过去我认为只要老老实实把工作做好,也不一定要去多与领导谈。通过盟内几次会议教育,现在我决心多靠拢党,准备最近与学校领导及盟的领导谈一谈思想问题。
(3)从现在起我想争取多做工作,打算与陈主任谈除搞好动物园工作外,在帮助教导处摘抄写工作,同时要求多对我监督。现在我认识到一般通知都在大鼓干劲来做工作,何况像我犯了错误的人就应该更大的鼓足干劲来多做工作。
1959年11月15日 第九次小组会
叶瘦弦:这次学习我不敢发言,主要怕说错了受批评,因此对学习不感兴趣,抱着消极态度。通过今晚会议的教育和帮助,现在我就要端正学习态度,打破一切顾虑向党交心。我打算修订自我改造规划,这次规划修订我要争取党的领导、盟组织和爱人的意见,来(×)了修订。
1959年12月27日 第十二次小组生活会
叶瘦弦:到农场工作已有月余,现在将近来工作和思想情况向盟的领导作一次汇报。我目前领导叫我负责饲养病猪和保管工具工作,原来学校病猪由右派分子程希平(前文为陈希平)负责饲养,但程不愿干,学校领导就叫我来干,当时我思想也有一些顾虑,怕病猪不好养,但考虑到要想改造就要服从组织分配,听党的话,叫干啥就干啥。因而就把这任务接受下来。现在想要求领导给我一些时间来学习我原来的业务(绘画),不然的话,长此下去就把本行丢了。
学校负责领导养猪的汪老师(×东)关系搞的不太好。我常向他提出有关养猪的改进意见,他都置之不理。有时还在对我发脾气。参加这次学习我供交出了18条,主要内容是个人在劳动中的思想情况,如调回时听到学生喊我“叶老右”,当时思想很苦恼,想要求领导把我调回农村或介绍回家自谋生活。在学习中不敢大胆发言,怕说错了别人说我又来放毒。目前自卑很严重,认为养猪都养不好象我这样人又有什么用处呢?
叶瘦弦再次出现,面貌已经与以前大不相同了,不再是人民教师,也不再是淮南民盟的元老,仅仅是一个右派分子,因而他的讲话不再有底气,不再有锐气,也不再有激情了,所有的讲话透露出的是一种违心的恭维和自卑的认罪态度。他在农场种过菜、养过猪,还烧过锅炉,干过杂活,总之脏活、累活都有他的份,即使如此,头戴着右派帽子,仍然被歧视,更为让他“苦恼”的是还要忍受学生对他的“侮辱”。专业放弃了,甚至想放弃公职回家自谋生活。
《淮南民盟志》,十六开本,厚厚的四百多页里面,没有一个地方出现叶瘦弦的名字,即使在第八章“人物”中也没有他。不但如此,在“人物”这一章上百个人物中我仅仅找到了所知道的这十三个右派中的一个:王祖荃,他的上榜不是因为他曾经是右派而是因为他以后曾任过淮南市政协委员。在我看来,民盟最不应该忘记的是这些被划为右派的盟员,正是因为他们加入了民盟,受到民盟高层的影响,才被牵连到这场运动中,被划为右派,他们如果不加入民盟,很多人都能逃过这一劫,民盟对不起他们,也不应该忘记他们。民盟本应该在自己的历史中重重地记上这一篇,但可惜他们不敢。被党视为异己的分子,盟也不会认作自家人的。
在百度上查询“叶瘦弦”只得到一条“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会员黄时平幼年师从叶瘦弦先生学习西画”的信息,不知道最后叶老先生生活状况怎样?不过百度上查询的结果中还有一首网名为“古韵悠悠”所写的《红尘泪》,虽与叶老先生无关,但巧合的是此诗正好把叶老的名字镶嵌其中,而诗的意境也适合叶老先生在反右运动中的处境:
叶瘦弦清空品菊,闲庭冷月染银霜。独伶犹唱红尘泪,世事无常一缕香。
一个右派分子反右前后发言记录
一个右派分子反右前后发言记录
一个右派分子反右前后发言记录
附:《支部发文簿》内容:
盟淮整字第23号
民盟安徽省委整风办公室:
淮南煤校教员邰浩然曾参加特务组织活动,于1956年12月份混入本盟组织。现经学校查明,系反革命分子,因解放后,工作尚可,决定从宽处理,给予褫夺公权三年,留校任用处分。我组根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处理党派内部右派分子的若干原则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决定将反革命分子邵浩然清除出去。特报请批准。
1958年5月3日
盟淮整字第24号
民盟安徽省委整风办公室:
龙岗矿业余学校教员李成德,经查明系反革命分子,业于四月中旬将其逮捕,我组根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处理党派内部右派分子的若干原则规定”决定将反革命分子李成德清除出盟。特报请批准。
1958年5月3日
盟淮整字第25号
民盟安徽省委整风办公室:
右派分子单群、王祖荃,在反右斗争中暴露出来系反革命分子,业经予以逮捕法办。我组根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处理党派内部右派分子的若干原则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决定将反革命分子单群、王祖荃清除出去。特报请批准。
1958年5月12日
盟淮整字第26号
中共淮南市委统战部:
在反右派斗争中,盟内暴露出来的反革命分子计有李明谷(四中教员)、刘格非(淮师总务主任)、单群(三中教员)、李成德(九矿业余学校教员)、王祖荃(技校教员)、邰浩然(煤校教员)等六名。除邰浩然受褫夺公权三年,留校任用处分外,其余均经逮捕法办。我组根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处理党派内部右派分子的若干原则规定”第七条“在反右派斗争中暴露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一律清洗出去,并且请求政府依法处理”的规定,决定将反革命分子李明谷、刘格非、单群、李成德、王祖荃、邰浩然等六名一律清除出去。除上报民盟安徽省委会批准,特报请核备。
1958年5月12日
盟淮整字第27号
中共淮南市委统战部:
淮师、三中、煤校等单位对右派分子的处理业经宣布。我组于本月11日召开了整风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对上述各单位的盟内右派分子洪祖惠、叶瘦弦、杨首之、吴福花、赵永晗等五人的组织处理,进行了研究讨论。根据行政处分,结合“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处理党派内部右派分子的若干原则规定”和各人的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如下的初步决定,特报请审核。
1958年5月18日
附名单:
洪祖惠:右派分子洪祖惠行政处分:保留教员职务,留校察看,降低待遇的处分。并建议开除于盟籍。
组织处分:洪祖惠州淮师一贯表现不好,群众关系极坏,又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以后吸收入盟的,根据以上情况,决定予以开除盟籍的处分。
右派分子叶瘦弦:
行政处分:保留公职,送农村监督劳动,每月给15元生活费。工会开除会籍。
组织处分:叶瘦弦系1950年参加民盟,但对民主革命没有贡献,对抗党的领导,在鸣放前后与郭兴安、刘格非等组织反党集团,问题交代后,悔改表现不好。根据以上情况,决定予以开除盟籍处分。
右派分子杨首之:
行政处分:保留教员职务,降级留校察看。工会保留会籍。
组织处分:右派分子杨首之,系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后吸收入盟,但其反党情节较轻,态度比较老实,斗争交代问题后悔改表现尚可。根据以上情况,决定予以留盟察看处分。
右派分子吴福裴:
行政处分:撤职,送农村监督劳动,给予生活费用。
组织处分:右派分子吴福裴系1956年社会主义高潮到来后吸收入盟。当其参加盟组织后,积极进行反党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决定予以开除盟籍的处分。
右派分子赵永晗:
行政处分:撤职留用。工会停止会籍。
组织处分:右派分子赵永晗系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后吸收入盟的,反右斗争后,悔改表现不好。决定予以开除盟籍处分。
195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