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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金陵大学合并调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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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金陵大学合并调整文件

一、 南京大学、金陵大学两大学合并调整工作进行办法
(1952年7月26日南大、金大两校校委联席会议通过)

(一) 建立筹备机构

1 在中央、华东教育部尚未正式组织两校合并调整领导机构以前,一切有关合并、调整的工作布置、重大事项,均取决于两校校务委员会常委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两校主委共同召集。

2 在联席会议下,组织① 南京大学,② 南京师范学院,③ 南京工学院,④ 南京农学院建校(院)筹备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超过13人,人选由常委联席会议通过,报请华东教育部批准。航空、水利、林业三院,因牵涉他校,暂缓成立建筹委员会,惟可分别参加南工、南农建筹委员会,以利解决共同问题。

3 须进行合并的系科,以两校原系科组主任、系工会小组长及教员、助教代表,组织临时常务委员会(委员不超过7人),领导本系科的合并及调整工作,主席由两校系主任轮值。不须进行合并的系科,由原系主任及系常委会主持各种事宜。各系科教员、助教须依需要分担整理图书、仪器、设备,参加分配房舍、指导搬迁等工作。

4 各建校(院)筹备委员会下,依需要设立① 校舍利用,② 校舍修建,③ 图书文物调配,④ 仪器设备调配,⑤ 教具、用具调配,⑥ 宿舍调配等设计委员会。委员由校(院)建筹委员会通过、聘任。上六项工作属于校(院)际性质者,由南京大学有关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各院有关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全体委员举行联席会议,协商办法。设计委员会所拟方案须经建校(院)筹备委员会通过,并报经两校校委会常委联席会议核准,方生效力。

5 联席会议及建校(院)筹备委员会均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及秘书、人事、总务工作人员若干人,以处理日常工作问题。

6 各项筹备工作可吸收同学参加。

(二) 进行筹备工作

1 校舍利用之设计
就现有房舍,斟酌各系科最低需要,拟定校舍利用方案。原则上既反对宽狭过分悬殊,又反对绝对平均。应实地考察,先定出利用原则,再拟定具体分配方案。

2 图书文物局部调配之设计
(1) 各单位图书文物均须依情形分别进行清点或查对,造册上报,然后进行必要的局部调配。
(2) 师范学院图书以现南大师院及原金女院所有者为基础,必要时和南京大学所有者进行调配。
(3) 工、农、航、水、林各院专门图书一般不动,无用者或多余者按级上报,进行调配。
(4) 南大、金大图书馆现有专门应用科学书籍,分归专门学院,部分理论科学书籍及基本课参考书籍如有复本,亦可适当分配,其余图书、文物均归南京大学。

3 仪器、设备局部调配之设计
(1) 各系科专门仪器设备,依情形进行清点或查对,造册上报,无用或多余者适当调配。
(2) 师范学院仪器设备以现南大师院及原金女院所有者为基础,必要时与南京大学进行调配。
(3) 理学院普通理化设备除保留必要数量自用外,余适当分归各专门学院。
(4) 实验室及工场固定装置尽可能不拆搬。

4 教具、用具局部调整之设计
(1) 教具、用具、物资均须进行清点或查对,造册上报。
(2) 课桌椅、黑板、学生用床铺及办公桌椅、沙发等尽可能减少搬迁,但亦须进行适当的调整。
(3) 教职员宿舍公用家具,如有可能,亦宜减少搬动。

5 教职员工宿舍调配之设计
修订教职工宿舍分配标准,根据现有及实拨、实购、实建宿舍的实际容量(未建成者不计),拟定具体调配方案,原则上应求集中、便利。

6 基本课教员调配之设计
(1) 综合大学保留应有基础。
(2) 师范学院建立系、科机构。
(3) 从配备专任(包括留助教)、组织兼课、自力更生三方面着手,解决工、农学院基本课师资问题。

7 修订教学计划、研究改进工作问题
(1) 根据各系科任务修订教学计划,研究改进教学的办法。
(2) 调整行政机构,规定各种行政工作制度。

8 两校档案除即须应用者应加适当划分外,其余均由南大保管

(三) 工作进行步骤

(1) 在7月31日以前建立各级筹备工作机构,8月1日以后开始办公。各级筹备机构须根据本办法之要求、原则及时限,拟定自己的工作计划,按级上报,准时完成。

(2) 校舍利用及图书文物、仪器设备、教具、用具调配方案至迟在8月19日最后通过。迁并工作自8月20日开始,按师范学院、农林学院、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顺序,依次进行,在8月底必须完成,师范学院可酌量提早。

(3) 基本课教员和机关职工调配以及新行政机构之建立必须在8月底完成。从9月份开始各校院独立办公。

(4) 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之调配与搬迁,学生、职工至迟在9月上旬完成,教员分批进行,9月底全部完成。

二、 南京大学、金陵大学合并调整方案(1952年)

(一) 院系合并与调整

1 南京大学文理法三院各系与金陵大学文理两院相同各系合并,成立正规的综合大学,仍名南京大学,暂设中文、俄文、英文、德文、历史、哲学、政治、法律、经济、地理、地质、生物、心理、气象、数学、物理、化学等17系,徐图设立天文系(因南京有设备完善之天文台)。文、理、法三院之机构是否保留,待另行考虑。

2 以南大工学院为基础,合并金大理学院电机、化工二系,成立南京工学院,暂设机械、电力、电讯、结构、公路、水利、建筑、化工等8系及专修科。

3 南大金大农学院合并,成立南京农学院,或称金陵农学院,暂设农艺、园艺、造林、森林、土壤、植病、昆虫、畜牧、兽医、农经、农工、食品工业等13系及必要的专修科(此点由华东及中央决定)。内农工系及食品工业系是否设在工学院或并入其他院校,均待上级通盘考虑。

4 南大师范学院各系与金大文理学院相同或有关各系合并,成立南京师范学院,暂设教育、幼稚教育、美术、体育、音乐等5系及必要的专修科。因南大、金大之数、理、化、文、史、地、生物各系师资均感不足,且必须分出一部分为工、农学院服务,宜合而不宜分,故师范学院暂缓成立数、理、化等各系,惟考虑先设立文理方面的两三个专修科。

5 新南京大学保留原南大、金大必要职员,组织行政机关,其余人员,属于南大者留给工学院,属于金大者留给农学院及师范学院,个别的可以通盘调配。

6 关于图书,除有关工程、农林、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教育及其他类的复本可拨归工、农、师三院外,其余均拨归综合大学。综合大学在未建新图书馆之前,所有图书的一部分暂寄存于原南大及原金大的图书馆。

(二) 校舍调配与增添

1 第一方案
(1) 南京工学院设南京大学四牌楼本部: 该处为南京最大的校舍,学生宿舍现在可容3360人,若将文昌桥教职员宿舍改为学生宿舍,共可容4500人。教员宿舍,以文昌桥、板桥新村合计,可容100户,挤一点可容132户。职员宿舍可容90户。礼堂可容2500人(该院规模),最后将有学生2500人,明年暑后依今年数目招生,将有学生4500人。南大如将此校舍让出,则工学院在1953年内不须有大量修建,否则暑后扩大亦感困难。但为照顾该院发展,宜将附近之华东农林部种子公司三野后勤部测量科华东军区测量学校房地设法让出,并将民地一块收购,修建宿舍,以应1953年暑后之发展。

(2) 南京大学设前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旧址: 南京大学、金陵大学合并后,今年暑后将有二、三年级生800人,如招生800人(去年南大、金大文、理、法各系共招约500人),将共有学生1600人,1953年依同一数目招生,则将有学生2000人,1954年将达2800人。该校五年以后的规模最低应估计为3000人,如金女院学生宿舍四幢及原附中校舍二幢均改作教室、实验室,则在五、七年内,除须添建四、五间较大的教室外,教学房舍大体够用,大礼堂、图书馆均甚狭小,亦可待三、五年以后逐步建筑。目前问题是在① 须将该院后面荒地(内有小块民地)一大块拨过来,作以后添建校舍、开辟运动场之用;② 须在1953年暑假前修建容2000人之学生宿舍,今年暑后开学之前,须完成一半;③ 金大文、理两院转入南大之教授各住原地不动(距校址不远),金女院内之教职员宿舍改作单身教职员宿舍,如此尚须请市人民政府在附近拨可容230家之教职员宿舍(因南大文、理、法三院有教授74人,副教授25人,讲师31人,助教72人,共202人,职员在外)。这三个问题能解决,则今年暑后,南大除数、理、化、地质四系学生及一部分教员外,其余均可迁出四牌楼现址,明年暑后,全部在新址集中。

(3) 南京农学院暂设金大现址,徐图迁往城外: ① 南大、金大在太平门外有农场及果树园约1300亩,可择适中地点建农学院永久校址。② 或在中山陵园与灵谷寺附近择一适当地点建筑校舍,俾能与华东农业科学研究所取得联系,暑后两院合并,有学生约1000人(专修科在内),假定招生240人(去年两校农学院除代办专修科及训练班外招生约260人),共有1300人,教员: 南大将迁入教授22人,副教授11人,讲师13人,助教41人,估计除将南大大钟亭教授宿舍(可容48家)拨给该院外,再请省府拨给20户,即可够用。在最近数年内不须大的添建。

(4) 南京师范学院以金大现址为永久校址,暂设丁家桥南大农学院现址: 师范学院暑后仅有旧生250人,假定招新生180人(去年两校师范各系共招生约150人),共有约450人。丁家桥有容学生576人之宿舍,加木平房可容900人,教职员宿舍可容115户。该院纵有扩大,或添设三、四班专修科,在二、三年内亦可足用。该处缺点在缺体育馆之设备,且乏较好之教授宿舍,但如加拨教员宿舍10~20家,大体即可敷分配。体育馆可利用原铸工场房屋改造,亦不难解决问题。

2 第二方案

(1) 南京工学院,同第一方案。

(2) 南京大学设金大现址: 估计现有学生宿舍能容900人,再将蚕桑馆、农经大楼等加以利用,可凑足容1500人之学生宿舍。教职员宿舍,除利用南大大钟亭宿舍及金大农学院所让出之宿舍外,再请市政府拨150户之教职员宿舍,即可够用,但明年暑假前仍须添建能容500~600人的学生宿舍,方能容2000学生。

(3) 南京师范学院设金女院旧址: 依现在规模,可以够用,仅须拨可容50户左右之教职员宿舍(因南大师范学院教授18人,副教授14人,讲师7人,助教7人,职员在外,金女院现有宿舍,可能容纳不下),将来如有发展,亦须仿前案拨地皮,建宿舍。

(4) 南京农学院暂设丁家桥南大农学院现址,徐图迁往城外,永久校址同前案。暂设丁家桥须添建能容500人之学生宿舍,并请市人民政府拨能容70户(金大迁往该处之教员有68户)之教员宿舍。

3 两案利弊之比较

第一方案有三点好处: (1) 金大现址,校本部不大,其余地皮零散,房舍错落,在将来仅够办一师范学院,颇难改造为规范较大之综合大学。金女院旧址,房舍整齐,地面空旷,有充分发展余地,将来可依照理想进行建设。(2) 在金大附近无大量房屋可拨作教员宿舍,在原金女大附近则有此可能。(3) 原金大教职员除归入师范学院教员32人及部分职员以外,其余教员158人及一部分职员均可住原地不动,金大设备可以充分利用,迁并困难可大大减少。

第二方案有两点好处: (1) 因金大实验室较大,设综合大学,改装、扩大经费所需少(暂难精确估计)。(2) 今年只要建能容500人之学生宿舍,而依第一方案则须建能容1000人之学生宿舍。但1953年内所需建立之学生宿舍,以及须请市人民政府拨给之教员宿舍,两案大体相同: 第一方案为260户(南大230户,农学院20户,师范学院10户);第二方案为270户(南大150户,农学院70户,师范学院50户)。
两案相较,第二案的好处完全是暂时的,第一案现在,将来都有好处,故以采取第一案为好。

(三) 所需经费之估计

1 如市人民政府能解决地皮及教职员宿舍问题,则所需经费大约为:

(1) 2000学生所需之宿舍、饭厅、厕所等,计宿舍850方丈,饭厅100方丈,厕所50方丈,每方丈600万,共需60亿。如实行第一方案,则全部给南京大学;如实行第二方案,则按需要分配给农学院、南京大学、师范学院。如师范学院不须修建宿舍则大约有40亿即可够用。

(2) 南京工学院建大教室二幢,175方丈,每方丈800万,计14亿;建1200人之饭厅(1953年暑后需用)60方丈,每方丈600万,计36亿,二项合计约20亿。

(3) 改装房屋费用,暂难估计。因其中实验室需用材料较贵,估计为30亿。

(4) 购买校区内零星民地,一般不超过5亿(尽可能以现有零散校地交换)。

(5) 搬迁费用,无论如何不超过5亿。
如此,用发展南京工学院应领之120亿建筑费(扩大招生2000人,每人平均拨600万),即可解决南京各主要高等学校的调整问题。

2 如市人民政府不能解决教职员宿舍问题,则需要修建或购买260户之宿舍,约计每户6方丈,每方丈600万,则共需1500方丈,需款90亿,连前项共需210亿。

3 南大金大调整为四校,教职员并不大量增减,何以要增拨260~270户之教职员宿舍?其原因乃在:

(1) 文昌桥教职员宿舍约136户改为学生宿舍。

(2) 板桥新村宿舍,一般能容66户,最高能容98户,工学院暂时用不完,他院校又不便利用。该院现有教授27人,副教授13人,讲师15人,共55人,加上金大的估计为70人。南大四牌楼区宿舍即可容34户。如此,板桥新村可能空下30户至62户。又成园及自治村职员宿舍共90户,亦可空出50户。为照顾该院发展,不能不留一部分空房。

(3) 丁家桥教职员宿舍,给师范学院用不完,给农学院也相差不多,但因金大教员宿舍较好,为减少迁并困难,所以请另拨数十户宿舍。

4 教员宿舍及地皮问题的解决,在南京是有困难的,但却是可能的。如能适当解决,既可节省上百亿元经费,又可奠定各校发展基础,实为一举两得。为此建议在方案批准之后,在市政府房地局主持之下,成立一房地调配小组,合理调配,为一劳永逸之计。否则,在市政建设开展之后亦将有诸多难题。
(附图附表略)

三、 关于南京大学及金陵大学合并调整后房地产权划分的记录??查旧南京大学及前金陵大学合并调整后,房地产权的划分,在院系调整开始时,即由华东教育部高教处曹未风处长代表华东教育部口头宣布,且已遵照执行。为免以后各校参与调整工作的负责人若有调动,后继人无从查考,特将既成事实补作记录:
(一) 前私立金陵大学城内房地产全部及旧南京大学大钟新村教员宿舍,归新南京大学所有。
(二) 旧南京大学四牌楼本部房地产,归南京工学院所有。惟图书馆书库仍归新南京大学使用,俟新馆建成后,再将存书迁出。
(三) 前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房地全部归南京师范学院所有。
(四) 旧南京大学农学院丁家桥全部房地产及旧南大、金大农学院城外各农场、果园,归南京农学院所有。
(五) 旧南京大学农学院三牌楼林场、农场及旧南大、金大城外各林场,归南京林学院所有。
上列各房产所有权及管理尚未交代者,应即由当事学校双方交代清楚。

华东区高等学校院系
调整委员会南京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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