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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牛人(高考语文140分以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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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婧妍: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
前言:本文是2013年北京市语文高考状元孙婧妍所写,孙同学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讲述了她是如何学习语文的,道出了语文学习的真谛。其中的好多观点是值得家长以及想学好语文、提高语文素养的学生好好了解的。当然,分数,尤其是高考分数确实是一个人人生的一个助力。不过,希望大家在阅读时重点感受“语文素养”的养成过程,毕竟,分数不代表一切,而语文学习能力、语文素养的培养才是重中之重。分数高的人,他的语文素养不一定好,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请家长们好好地、有耐心地看完此文,一定会对您助力孩子学习语文有所启发,您也可以把它推荐给您的孩子,让孩子系统直白地了解一下——怎样学好语文!
  一、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语文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二、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着、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三、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四、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我正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刚开学我的成绩不像初中时那么拔尖了,因为我的数学和物理太过一塌糊涂。我怀疑自己,甚至开始不信任自己一贯擅长的语文和英语学科,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写了大量语气强烈的自我批评与质疑。
那时留做作业的作文里,可能有逃避现实的潜意识因素吧,我写了很多虚构的小说和相当意识流的抽象文章,我能感受到最开始姚老师并不是很能理解我的作文。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勒令我去写所谓正常的作文,姚老师是从自己身上‘下手’的。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问我。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是想表达什么、我的手法是什么,她有着绝对的耐心与兴趣。
慢慢地我和姚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不用我解释她也能一眼看清我的写法,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无数的笑脸、让我把几乎每篇作文的电子版发到她的邮箱。她拿我的作文给全班同学讲解,把她当时不能理解我的地方讲给此时同样不理解的同学听,然后大家才会觉得,孙婧妍真的写了一篇好东西。姚老师也允许我走出课堂,去看我喜欢的书籍。是姚老师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和自己写作能力的信心,那也是当时那个环境下令我没有被压垮、慢慢恢复到以前的优秀的原因。她让我相信我依然有着足以令我自己走向优秀的才华。
升入高中,雷其坤老师开始教我语文。雷老师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他出版的作文书和他为学生撰写的册子是我们高中三年的作文教材。雷老师从一开始便非常看好我的语文能力,在他的课上我的成绩一直优秀,我的许多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在班里读。我一直以来都不能说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不听讲,尤其是语文课,这可能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们唯一“教坏”我的地方。语文课上很多次我都是自己拿张纸写随笔,或者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明目张胆地看书,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只能说对不起老师、我连问题都不知道。这时雷老师看到我在看书,他就很宽容地一笑,让我坐下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批评我一句、找我谈过一次话,在之后的课上我发现他就很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了,只要我做的事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我。
一般来讲,我是特别不喜欢找老师问问题的,因为我觉得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雷老师是一位我很愿意和他聊天的老师,我会主动拿着我的作文去问他,让他帮我看看还有哪里可以改进,这在我身上是从来没有过的。雷老师本身就很会写作也很会讲作文,他有那个底蕴,也有着敏锐到足以在很短时间里看出我的问题的目光。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改作文,他让我明白不管我自认为自己多么有天赋,优秀没有一蹴而就。
雷老师让我对作文的修改,无形中为高二开始教我的南红英老师的出场做了铺垫,因为这位看上去极其和蔼、训起人来却异常不留情面的南老师,对我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骤雨。她对我作文的评语包括“乱七八糟”、“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年轻老师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的文章堆砌太多了,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却也害了我,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我是个没有任何脾气的人,但只有在语文这一科上,我倔得简直无法理喻。我那时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语言、我文章的内在逻辑有多漂亮。南老师一句话点醒了我,她说你能把我讲明白,上考场你能一个个去给判卷老师讲明白吗?
是南老师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平时写的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平时我的作文总是“叫好不叫分”——虽然很多人说写得很厉害,但是总拿不到令人满意的分数。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摧毁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推翻一个模式再重新建立是痛苦的,而这样痛苦的过程我持续了一个多学期。直到后来,我写的作文无论在学校里判卷还是拿去区里判卷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那时她语气中的欣慰,我深深感动。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她这样帮我纠正我的写作方式,劳心劳力的不只是我一个,我的每一篇作文她都要看,看了还要想,想了还要改,改了,还要和我谈。
同时,南老师也是一个因为课堂风格被我们学生评价为“天马行空”的老师。对于我这个中学六年没认真听过几节课的学生来说,在课堂上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很难的,而南老师的太多课都能做到这一点。她毫不吝惜本可以让我们做题、读教材的课堂时间,常常几节课几节课地连续让我们面红耳赤地互相争论一个作文题目,或者给我们讲一些很能提高素养但和考试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我印象中她上课常常是这样:原本在讲课本或五三,突然被其中的某个词或者某个作家所触发,开始天马行空地发挥,最后往往令我们在譬如“道家与儒家”、“社会的异化”等等内容中听得如痴如醉。
南老师鼓励我们去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她带我的两年里我写的论文或者专题包括加缪与未知结构、中国文人的山水隐喻、论男性作家笔下男本位思想的集体无意识、从嵇康透视一个时代……等等。我相信这些内容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会在高考中出现,也不会成为我的加分项目。然而我对语文的兴趣,还有我钻研问题的习惯,都得益于在我高二高三这两年的这些研究。南老师是一个渊博并且有着相当见地的老师——在她开始带我们班的时,很多人都觉得照这么学两年高考很堪忧,因为她讲的东西和正常的应试语文教育是有很大差别的。然而我们在这两年间一直名列前茅的语文平均分和我们班的高考结果证明,无论是作为语文老师还是班主任,南老师都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优秀教师。
六年来,语文一直是我最强的科目,对它我有绝对的兴趣和绝对的优势。我相信,这首先是这几位老师在过去的六年中坚持了对我的培养方向的功劳。如果不是他们的教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可能只会是一个“平均分学生”,语文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热爱、我的专长。
我觉得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或许很能给其他老师以启示。作为一个学生我当然没有批评任何老师的权利,然而却无疑有着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建议的立场:在我的所见所闻中,现在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实在是太多了。语文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抱着应试的目的去学习它,你的分数不一定会有多好;然而如果你忘掉分数去享受这个学科、享受语言与文学本身,积累了这个学科的素养,那么最后,高分必然会自己找上你。我想这是有原因的——和分数相比,素养是更高层次的东西。没有理由说一个掌握了高级技能的学生回过身去做相对而言低级的卷子时,他的分数会不好。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足够多的老师看到我在上文提到的那四位老师的教育模式,并且开始试着运用这种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素养的教学方法,那么我敢说,这将是这个分数所带来的最大的好处。
五、关于具体题目
在具体的试卷题目上,我反而是没有太多好说的了。因为一方面我认为方法是很个人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的做题习惯告诉另外一个人,他去照着做也不会变成第二个孙婧妍,也许他会发挥的比原本还不好;而另一方面是我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有了套路就会僵化,如果今天我在这里说多了我认为怎样怎样答题好,那么反而会限制住一些更好思路的出现。所以我不打算多说。
我只是想谈谈我们该透过试卷上的文字看到什么,我拿试卷中分值最大拿分也最难的阅读部分举例。
首先要明确的是,文章这种东西,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长短、何种文体,归根结底完全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物”是他的文章本身,包括他的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和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技巧——无论是手法或作用分析、划线句赏析还是含义理解,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道”。
 随便编一个例子: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开头那段环境描写简单却很经典,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环境描写它的作用。
遇到这种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教的那些东西,如果我们一看到“分析环境描写作用”就去在记忆中找辅导书上列出的一二三四五,能拿到平均分,但一定会丢落要点;而平均分是没法令你和其他人拉开差距的。
这时我们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鲁迅的“道”。他写环境也好、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他是在支持革命、批判当时的反动派,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封建环境下人们的愚昧无知与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揭露反动派嘴脸、突出群众的愚昧与麻木、为后文做铺垫、蕴含对革命的希望。
所有的阅读题都是这样的思路,而语文试卷上的绝大多数题目,它们的解答思路和这种阅读题并无两样。只要明白了出题人想考察的是什么,根据他的目的,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如果你对于不同的试卷都用相同的模式去解答,战战兢兢地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分数,那么你就太被动了,“标准答案”几个字完全框住了你。我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跳过从答案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仔细去寻找,就一定可以从题目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给他那个东西,你就是高分。
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不是对标准答案的要求。所以,解答试卷时应该尽可能地体现能力,通过答案去和出题人、判卷人交流,让他们知道你明白他们的“道”,也就是说他们要考察的是什么。对于一份这样的卷子,你要相信,没有一位判卷老师会不给你好分数。
六、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
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我的父母,他们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我的父母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
儿时的学习过程,对我来说已经太过模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习的拼音规则、笔画顺序等等,我几乎全都不记得了。然而,我仍然有着绝不会褪色的记忆——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抄写词语的作业、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的悲惨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欣喜若狂……我绝不会忘了这些。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什么?为了在考试中拿好看的分数?为了考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如果对于上面的问题一个人的答案是“是”,那么,他已经忘记了语言这种东西产生的初衷。
语言,是为了表达,是为了表达精神,是为了为这个世界表达爱、表达美、表达动力、表达希望。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国家、无论时代,那些作品所拥有的打动人的力量绝不是因为它的文字有多么华丽、布局有多么复杂、词语有多么精准,而是由于它其中蕴含着人类最为高贵的、永不过时的某种精神。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要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语言的内核,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也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
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诚然,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分数,然而这确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我的语基很薄弱,高中时我是班里有名的白字先生。如果换一套题,我可能会连着错前三道选择,就像我在之前的考试中有过的那样。
但是,我从未因为我在任何一次考试中的分数而怀疑自己在语文这门学科、在中文这门语言上的能力,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
我常写错别字,我搞不清字音,我乱用成语,我写作没有受过系统训练简直毫无章法。然而,我说的话,大家认为有道理;我写的东西,能够感动读者;我通过文字传达出的思想,可以影响一批又一批人。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这才是我为什么如此热爱语文。
 
 
2012年高考语文143分者谈高考语文复习
幸福的高三语文课
——高三语文复习回顾
盛星玮 (附盛星玮作文一篇)
各位高三老师:
    你们好!我是来自十三中的盛星玮。我2012年高考语文有幸得了高分(高考语文考了143分)。以前一直是我坐在下面听老师讲课,今天竟荣幸地给各位老师讲我的复习体会,不由地倍感惶恐。高三在完成了课文学习,步入复习阶段,语文课似乎难免单调、枯燥、乏味,可我的高三语文学习却充满了精彩与期待。今天我想和老师们分享一下自己高三语文学习的体验与感悟。
      1.处理好“战略”与“战术”的关系
       我的语文老师是曹勇军老师。他一直将语文素养的提升当作“战略”,知识点的复习当作“战术”。强调“战术”要提高要过硬,但更要有“战略”眼光。谈及莎士比亚,会说起“四大悲剧”、十四行诗;谈及司马迁,会用“刚直不阿,留得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著成信史照尘寰”的对联来唏嘘感叹;作文讲评谈及曼德拉,不忘罗斯福的“四大自由”;谈及“政府与民众”的关系,顺便提到林肯《葛底斯堡宣言》中的“民治,民用,民享”;此外,“和而不同”的英译“agreeing to disagree”、“无用之用是为大用”等,都是老曹的口头禅——我们班同学都亲切地称曹老师为“老曹”——可也正是这些“无用”培养了我们的语文素养,为高三复习打下坚实基础。
      2.用“大视野”,作“小语文”
     从高三起,我们每天课前增加了8分钟“时事讲坛”。刚开始我和同学们一样觉得高三就该是“题海战术”,对所谓的“时事讲坛”完全提不起精神来。可是渐渐地,随着越来越多的时事新闻走进课堂,逐渐成为茶余饭后除学习之外我们生活中的重要话题和学习内容,同学们对“时事讲坛”也由冷漠到好奇,由好奇到喜爱,由喜爱到渴望。高三一年“时事讲坛”让我们改变太多。
    至今难忘,王海宽同学评“祖孙三代,百年义渡”;王子玥同学谈“家常慈善”。“平谈慈善”;高雪、张吉同学对小学生不科学的“米饭实验”的接连思考,周钰、乔丹、付明建同学对“校车事件”的接力追问;“方韩之争”引起了我班的“马王之争”;迟骋、袁泓所争论的陆港矛盾引发了全班的热烈讨论……
     “时事讲坛”打开了我们的眼界与思路,让我们学会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我从中受益良多,尤其表现在作文上:一模时我的作文只有52分,平时作文也多是三段论、老材料、大路货,二模时我的作文就上涨到65.5分,三模作文普遍得分不高,我还得了57分。一提笔,大量述材便充盈脑中,信手拈来,不仅一下打破了作文“没话写”、“写不出”的桎梏,还让我品尝到“写得好”、“写得有个性”成功的喜悦。
     而其妙处不仅于此,它让我们有了“探究国际要闻,品读世间百态”的人生大视野,用这种大尺度来看待语文,语文也不过指掌间了。古罗马奥古斯汀《忏悔录》中讲道:“文字使人死,精神使人生”,只读书,不思考,那我们不过是一株株“苇草”,唯有拥有“独立之思想,自由之意志”,才能使我们成为有思想的青年,摆脱平庸,趋于深刻。“时事讲坛”使我们班同学作文的立意普遍提高,班级高手云集,每次考试都涌现出一批优秀作文。
     我们班“时事讲坛”坚持了一年,一直坚持到高考后。高考结束后,6月21日下午,我班同学相聚一堂,参加了“最后一次演讲”,这个新闻消息后来还登在《扬子晚报》上,为我们的高三生活增添绚丽的一笔。曹老师把我们一年的演讲稿和他的评点汇编成一本书,叫《高三(10)班在六楼》。
    3.让阅读成为风气,摘抄成为习惯
    热爱阅读一直是我班的风气,不曾因高考的紧张忙碌而改变。直到高考前同学们仍背后传阅龙应台的《野火集》、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粱文道的《常识》等。高考只是人生的一小步,可阅读却是值得坚守一生的事。迟骋在龙应台的一段话后加上批注:中国要发展,她的人民首先要改变。我们要从脚下立足地开始。正如崔卫平所说,“你站的地方就是中国,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怎样,中国便怎样,你光明,中国便不黑暗!”后面还有这样一行字:“午夜读这样有激情的文字都不觉得困了!”。花姐(花艺琳的外号)读《民国风范》钱理群先生序言,记录下心得:“已经凌晨一点,读到第16节,泪水竟扑簌簌地流下来,不知是困,还是被感动。‘为学术而生’这是一句让人动容的话,似乎幸福感和使命感就是被你醉心的学科所牵挂,让你与那门学科相伴而生,你找到那门学科,似乎就找到人生的定位,这该是怎样的幸福啊。”至今尤记,高考前最后一节课,全班起立,高声朗读俄罗斯白银时代天才诗人巴尔蒙特《为了看到太阳,我来到这世上》,激情洋溢的声音犹然在耳,“我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看太阳,而一旦天光熄灭,我也仍将歌唱……我要歌颂太阳,直到人生的最后时光。”在先哲智慧精神的感召下,我们从容面对高考。
    阅读量的增加,使摘抄成为习惯,各人的摘抄也不相同,有话题类摘抄、人物类摘抄、实用类摘抄、时评新闻摘抄等等。摘抄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作文素材,形成了多样的作文风格,也使我们有了精神生活和价值关怀,心灵不再苍白。说一件轶事:我与同桌沈懿晖、小乔三人约定,每周四“数学日”,谁考得不好,就请客——买一份《南方周末》或《看天下》或《头条》给大家看!我们互相传阅,选不同的文章摘抄分享。因此我们三人都成为班上的写作能手,也都偏爱写时评。
     4.审题诚可贵,立意价更高
     审题往往帮助同学们理解题意、辩证思考、开拓思路。许多同学有这样的深切体会,因为审题失误,使原本的高分作文一下沦落为三四类作文。我校每次印发的作文讲评讲义中都会注明本次作文的审题要点与误区,便于同学们找到失分的原因,了解优秀作文的写作思路,减少我们的审题失误。
     高考前我们还进行了“作文向前看”,“作文向后看”的审题训练。后者回顾写过的作文总结教训与经验。前者更梳理了含有动宾、偏正、并列关系的作文题,让大家自主分析讨论写作思路是什么,有哪些素材可以使用。当时讨论的并列式作文题为“成功与优秀”。老师引导我们讨论成功与优秀间的关系,同学们有的认为成功是优秀的阶梯,有的认为成功侧重于外人认可,优秀侧重于内心要求,追求优秀比成功更重要。正是当时这样的分析经验,使同学们面对“忧与爱”的作文题时成竹在胸,游刃有余。
    若说审题是作文成功的基础,那立意则是作文成功的关键。每天的时事开讲是我们班的思维训练时间,也是每个人作文训练的良机。一个话题会引起全班的的思考,例如,面对“梁林故居”被拆事件,同学们没有一味指责政府、开发商,而提出让文化融入生活,成为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要让“说大于做”,摒弃“三分钟热度”才能实现文化复兴。59位同学的演讲,就是59次立意训练,这大大拓展了我们的思维宽度与广度,让“善于说理,立意深刻,作文素材贴近现实,有鲜活感”成了我们班的写作特色。
     5.语文也有错题本,错题回看很重要
    大多数同学都有精心编写的数学、物理错题本,而往往忽略语文错题本的价值。就算有,多数也只是词语、成语的订正。而我更关注诗歌鉴赏、现代文阅读错题的揣摩。语文错题提供的不仅是正确答案,更是一种深入的反思和揣摩,在旧题与新题比较联系中,找到并形成自己的解题方法和路子。
   比如今年江苏高考语文诗歌赏析温庭筠《梦江南》:“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短短一行文字令人摸不着头脑,可有整理错题习惯的同学,就会以作者和词风——温庭筠和“花间词”为切入点。温庭筠擅长写闺怨,而“花间词”多以女子视角委婉抒情,所以本诗的主人公为满腹幽怨,无处排解,对月思念远方游子的思妇形象。有了这样的基本理解,诗歌第一题思想感情的把握(“恨”指什么)、第二题抒情主人公形象和第三题结句(“摇曳碧云斜”)的赏析,都有了解题方向和基础。
    错题整理还可以训练我们的钻研精神,字字钻研,句句推敲。“千万恨”表现思妇千头万端、不可言喻的怅恨。“不知”、“空落”表现出山月水风不解闲愁,突出思妇满腹愁情无处排遣。“碧云斜”表现思妇满心愁绪,无意梳妆的低落心情。由关键词入手,便可将含蓄不明的诗歌拆解成一个个熟悉的画面。记得我们复习中多次遇到含蓄婉约的小令(教研室《二轮复习》就有好几首),曹老师特别提醒我们读婉约小词一定要“细”,体会其中情感的“深”。记上几笔,反复比较思考,阅读技能才能不断提高。
    现代文阅读也是如此。我们现代文阅读复习错题订正,更注重对文本的整体分析和揣摩。我觉得,今年高考阅读《邮差先生》写于抗战时期,与我们一模阅读冯至先生《八月十日灯下所记》所记叙的时间背景接近,在情感、主旨方面也有相通之处。如果有了对后文比较深入的理解,碰到《邮差先生》,也就有了快速准确深入理解的基础。无论是《八》中战前的宁静,还是《邮》中战时偏僻小城的安逸,都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以宁静写出战争的丑恶,表达对和平的向往,对平静生活的礼赞;无论是《八》中招呼士兵吃瓜的卖瓜人,还是《邮》中恪尽职守的邮差先生,都是爽朗豁达的中国人的代表,通过他们表现中国人对抗战胜利的乐观与希望。但是两篇文章也有不同:《八》叙述舒缓,是因为这是对战争的倒叙,带有回忆的悠长、舒缓的语调,表现出作者对抗战胜利的欣慰,紧扣“深深地喘了一口气”;而《邮》中叙述舒缓符合邮差先生清闲的工作特点,体现小城悠闲恬静的生活特点。从对比中看文章,使新文章成了老文章,陌生面孔成了熟悉面孔,这样做起阅读题自然事半功倍,得心应手。我当时坐在考场做阅读题的时候,就有一种特别顺手、舒心的感觉!
    以上便是我的高三语文心得与体会。谢谢各位老师!

 
江苏理科“牛班”:高考语文均分超省20多
特级教师出书讲述不一样的“时事演讲”教学方式

  扬子晚报网讯 据《南京晨报》报道 一群高三理科班的孩子,语文高考平均分却比江苏省均分高了20多分,秘诀何在?昨天上午,南京十三中著名语文特级教师曹勇军主编的新书《高三(10)班在六楼》首发,曹老师今年刚刚送走的高三(10)班59名学生全是理科生,高考语文均分却超过113分,比省均分高了20多分,曹老师向记者讲述了他不一样的“时事演讲”教学方式。

    翻开《高三(10)班在六楼》记者发现这是本很有意思的书,十三中高三(10)班59名学生全是主角,一人一篇演讲稿合成书稿。他们在高三一年间,通过语文课前的“时事演讲”,与社会更贴近,锻炼了思辨和写作能力。曹老师告诉记者,一年的演讲活动,让他和他的学生们愈发强烈地意识到演讲活动的意义。“首先,每周两三位同学对热点新闻进行评论,可以培养全班同学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的人生姿态和品质,积累写作素材,让课堂上和每个同学心中流淌着生命的活水;第二,每个同学对时事发表看法时,就是一种分析和说理,59位同学不断接力,可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观点,不断深化认识,其实这就是一次次全班共享的议论文写作,这与高三的课堂作文写作呼应,形成合唱与交响,不仅有助于高考,更可以帮助孩子们今后人生的发展;第三,59次演讲形成一个系列。”

  “时事演讲”还直接让很多孩子的语文成绩进步巨大,女生盛星玮今年高考总分是398分,已经被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录取,语文获得班级最高分143分。盛星玮说,自己以前偏爱理科,写作文是件难事。她自己评价作文是三段论,都用老材料,大路货。一模的时候,作文只有52分(满分70分)。即使如此,高三刚开始进行“时事演讲”时,她觉得是浪费时间,有这时间还不如多做点题。那时候班里订了《南方周末》,她也不太去看。不过,随着“时事演讲”的展开,盛星玮的观念变了。演讲是8分钟时间,都反映社会热点事件,但演讲完之后,全班同学都会很活跃,发表各自的观点。在思维碰撞中,所有的人都有收获。在分享和参与中,盛星玮找到了写作的灵感和鲜活的材料,二模时,她的作文高达65.5分,这次全市统考,南京只有18个人在65分以上。盛星玮高考作文能写好,也得益于“时事演讲”,而对《忧与爱》这个作文题,她举了三个热点例子阐述观点,都是同学在“时事演讲”中的主题,最后,她的语文得到了自己料想不到的高分。

    高三(10)班的语文成绩为什么会这么突出呢?曹勇军向记者透露了自己不一样的教学方式,他认为只能给学生好的高考成绩和不能给学生好的高考成绩的老师,都不是好老师。而他希望能两者兼顾。他详细介绍了“时事演讲”的模式,拿出两节连上的语文课的前8分钟,让学生进行“时事演讲”,乔布斯之死、小悦悦事件、方韩“骂战”,校车事故……一年来的社会热点都被这些临近高考的学生选中,他们不仅演讲,还整理成文字。每篇2000字左右的演讲稿,让一些以前连800字高考作文写起来都困难的学生因为准备充足有话说,写起来很轻松。学会了思考和表达。现在59名学生都将走进大学,在六楼的高三(10)班的故事也将永远珍藏。

 
 《史记》中的“妙语连珠”
高二(10)盛星玮
短短几个节选片断中出现最多的莫过于语言描写。司马迁笔下的“妙语连珠”,显得贴切而真实。尘封的历史像一幕幕舞台剧,活脱脱地在每个读者眼前上演。
语言,往往(是)为情节、人物服务。可在《史记》“妙语连珠”中我看到的不仅是情节、人物,仿佛可以清晰地捕捉到人物的神态与性格。
“列侯诸将无敢隐联,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所以失天下何?”一个“无敢隐联”威严之气油然而生,我仿佛可以看见他睥睨天下的骄傲姿态。“吾有天下”,“项失天下”,一得一失之间是初为帝王的满足,是胜者为王的得意。
“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功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简明清晰的排比蕴含着刘邦的睿智与远识。他只是平凡而带有痞气的刘老三,在战乱之前不过是微末的尘沙,但知人善用,使他将众人优势转化为自我优势。简明的言语之中是“英雄尽为我驱驰”的自得,更是历史的必然。一句“取天下”是天下尽在我手的霸气。我想此时刘邦脸上同样挂着“运筹帷幄”的自信与威仪。
不同情况下的语言体现着一个人的不同风姿,但言语间不变的是一个人的说话方式,而这正是性格的体现。
“吾为公以为将”好似赐恩、施舍般的话语,完全没有将拜大将看作一件大事,其中纯粹打发人的话语、不正经的说话方式间带着浓重的市井气息。不必多言,就能看出这一定是出生底层、好呷狎辱人的刘邦了。
“王必欲拜之,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乃可而。”虽气恼主上无礼,却不失稳重,恰当安排一一道来,这般谨慎、稳重的性格,必定是长期负责后勤工作,精细不乱的萧丞相了。
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话对应什么人。反复推敲,一一在理。这正是我体味出的《史记》中语言描写的特色。语言的生动,关键是司马迁对人物的反复推敲,对情节的细致研究,把人物性格、特定环境都融入千变万化的语言,这使《史记》中的语言不重复、不拖沓,一来一回宛如亲自观赏着诸多人物斗智斗勇的大戏,不经意间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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